三门县委编办通过“梳理事项、整合力量、统筹编制”等方式,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一、梳理执法事项,实行事项“一清单”管理。会同司法、综合执法等部门梳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形成全县行政执法事项库,将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执法事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更大范围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避免出现新的多头执法。动态调整乡镇(街道)赋权事项,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二、整合执法队伍,加强执法监管“一体化”联动。全面整合撤并能源、民政、劳动监察、水政、卫生监督等五支执法队伍,压实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责任,推动行政执法职能回归机关。对标对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指数和执法效能指数要求,在全市率先完成执法队伍编制精简工作,共精简执法编制八十余名,并对精简的行政执法编制按一定比例用于加强该部门相关工作。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纳入乡镇(街道)统一管理,明确乡镇(街道)党(工)委对派驻人员的指挥协调权、管理考核权、反向否决权,确保力量集聚、工作协同、保障有力。
三、统筹编制资源,实现编制保障“一盘棋”使用。针对基层编制资源保障不足、力量分散等问题,通过“减上、补下、强基”等方式,强化编制资源保障“一盘棋”。出台《三门县乡镇(街道)周转编制管理办法(试行)》,打破编制“一核定终身”的旧模式,建立“全县统筹、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编制使用新路径,以乡镇(街道)“自用统筹一部分+余编调剂一部分”建立编制“周转池”,推进编制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截至目前,已安排使用周转编制6名用于乡镇(街道)工作力量保障。(三门县委编办)
来源:浙江编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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