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县公安局依法查处

一起

非法倾倒固废案件

抓获2名涉案人员

并查扣大型装载固废货车1辆

涉案倾倒污泥现场图

涉案装载固废货车

案发当天,冯某受潘某雇佣,称需要从温溪一砂场运输泥巴至方山乡周岙村,用于果园种植。而在运输途中,潘某又称,因周岙村路刚修好,重型货车无法通过,叫冯某将污泥运至方山乡根头村某矿区内。

因冯某不熟悉该地理位置,就将车随意开至一山湾处,将

32吨的污泥

直接倾倒在此处,而该处经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确认是公益林区域。

“潘某所运输的泥巴其实是砂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在法律上是属于固体废物,是要通过正规途径去把它消纳处理掉的。”县公安局民警季容庆说,但仍存在很多抱着侥幸心理的从业人员,为了降低成本,随意倾倒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

冯某和潘某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

目前,我县警方已将冯某和潘某依法采取行政拘留

,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对非法倾倒的地块进行妥善处置,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对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运输、处置,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妥善处理。对于非法倾倒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绝不姑息。若市民发现涉嫌非法倾倒行为线索,可拨打

向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有奖举报,也可拨打

110

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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