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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一、办理条件

受理条件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上述规定限制。对下列投资创业、引进人才、有特殊技能、有特殊贡献者和居住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可直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二、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湖州各区各县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邮寄提交,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公安综合窗口当场完成受理工作,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3、审核审批。公安局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申领条件,生成制证数据。不符合申领条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4、制证。3工作日省公安厅制作证件;

5、发放。公安综合窗口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浙江省居住证》,受理窗口、银行领证网点领取或邮政快递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