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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清远市林业局、清远市工商联合会、清远日报社联合发布《保护古树名木 留住绿美乡愁——清远市古树名木认养倡议书》,希望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干部职工、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积极参与,争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实践者、推动者,以实际行动参与古树名木保护,让古树名木“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安”,为绿美清远生态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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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道南门口一株150多年的古榕树。资料图

目前,全市登记入册的古树名木有4013株,首批供认养的100株古树名木中,树种有木樨(桂花)、榕树、枫香、龙眼、荔枝、杉木、黄葛树等。其中树龄最大的是位于连州市西江镇高山村荣田围村的一株一级古树——南方红豆杉,树龄达到1100年,上千年的古树名木还有位于阳山县阳城镇北山古寺门口的一级古树、树龄上千年的两株木樨(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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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三排镇千年瑶寨的一棵千年红豆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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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阳山县北山古寺,上千年的两棵唐桂古树分别立于古寺门前两边。清远日报记者 刘淑芳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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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阳山县阳城镇一株270年的雅榕。资料图

首批供认养的古树名木共有100株,倡议书发出后,目前认养数量达到33株。主办方表示,长期以来,由于古树名木保护的资金有限,古树普遍缺乏全面的专业养护,部分古树出现衰弱势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古树名木保护迫在眉睫,希望大家积极参与,清远的古树名木需要得到更多爱绿护绿爱心人士的关心和支持。

新闻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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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古树名木
认养形式、程序、权利义务

(一)认养形式

1.认养方通过一定程序认养古树名木,可以个人名义认养也可以集体名义认养,可联合认养也可单独认养,可认养单株古树名木,也可认养多株古树名木,可认养特定的古树名木,也可认养非特定的古树名木。认养非特定古树名木的,认养对象由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指定。

2.认养方按照认养协议规定提供相关资源(资金、肥料、药剂等),用于全市古树名木的宣传、救助、管护、研究及制作证书、设置认养标志牌等。资源使用情况应每年进行一次网上公示。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每年应向认养方提供当年古树名木养护管理情况,接受认养方的监督。

3.认养投入根据地理区位、保护等级、古树种类、文化内涵、游客流量以及公众接受程度等多种因素确定,原则上认养方每株每年投入认养资金不少于3000元。

4.古树认养周期为2-5年。认养期满,原认养人有优先续认养权。

5.古树名木认养不改变古树名木权属关系和管护责任关系。

(二)认养程序

1.遵循自愿原则,认养方填写《清远市古树名木认养申请表》,通过书面或网络提出认养申请:

(1)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南路13号

联系人:柯洁娴,联系电话:3396583

(2)市林业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小市五号区林业大厦

联系人:闫萍,联系电话:3866306

邮箱:qy3866306@126.com

(3)市工商联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21号德晟商务大厦10楼

联系人:邬海林,联系电话:3373005

邮箱:gdqygsl@163.com

2.审核认定。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认养单位和个人予以认定。

3.签订协议。由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认养方、被认养方签订三方认养协议,明确认养对象、认养期限及相关权利义务。

4.认捐资金。认养方在协议签署后10日内向指定接受捐资机构(绿美清远生态建设公募账号)一次性缴纳认养资金。

银行转账户名:清远市慈善总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第二支行

帐号:44050176031100000551

捐赠备注:用于古树名木认养项目

5.公示公告。对认养单位或个人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6.颁发证书、挂牌。古树名木主管部门为认养方颁发认养证书,并根据认养方意愿,在认养标志牌上撰刻姓名或单位名称。

附件下载:

清远发布编辑部

来源:清远日报
采写:钱敏敏 通讯员 顾薇

编辑:肖阳

校对:李爱华

二审:周东辉

三审:钟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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