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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2024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已经发布,家有适龄幼儿的家长们请关注!

SUMMER HOLIDAY

指导思想

根据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和“推动学前教育普惠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政府统筹与协调的职能,坚持规范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持续巩固入园入托率,不断扩大公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不断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主要原则

(一)属地管理,合理统筹。各教办、城区三街道社区教育学院应认真做好生源排摸,统筹考虑生源实际和辖区内各幼儿园接纳能力,合理确定各幼儿园招生计划,确保每所幼儿园平均班额(小、中、大班)不超过30人,且小班、中班不超30人、大班不超35人。动态关注辖区内幼儿园招生情况,协调做好园际生源余缺调剂,满足适龄幼儿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需求。

(二)公平公正、就近入园。各镇(街道)要指导辖区内幼儿园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审定各园招生办法,完善招生制度,做好信息备案与公示。各园应合理确定招生服务区和对象范围,公办幼儿园应确保用足用好可用学位,更好满足广大群众入读公办幼儿园需求;住宅小区配套的普惠性幼儿园、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幼儿园应在优先招录小区户房一致的业主子女、本单位职工子女基础上,尽可能接纳周边群众子女入园。持续推行幼儿园“长幼随园”便民服务。

(三)适龄优先、按序录取。各幼儿园应按“重点服务区域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儿童-本镇(街道)内周边区域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儿童-本区域持有《浙江省居住证》(IC卡式)的随迁儿童-其他随迁儿童”顺序录取适龄儿童入园,确保3—5周岁本市户籍儿童优先入园、随迁儿童充分入园,对于残疾儿童做到应收尽收。有富余资源的幼儿园均应推出托班学位,招收2—3岁幼儿。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可以优先安排入园。

招生对象及年龄

户籍在慈溪市的适龄儿童或实际居住在慈溪市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年龄范围如下:

托班:年满2周岁(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出生)

小班:年满3周岁(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年满4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年满5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

招生工作时段安排

(一)4月10日在慈溪市政府网公布2024年具有招生资质的幼儿园名单。4月11日前各幼儿园向社会公告招生简章,各幼儿园报审简章和公告的内容应包括:幼儿园性质(公办、普惠性民办、自主收费民办)、等级星级、招生年段和班级数、报名办法、录取程序、收费项目及标准、现场核验所需材料等。

(二)4月24日至4月27日(每天7:30—22:30)信息登记、学位申请。小班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托、中、大班适龄儿童采用线下报名方式。网上登记先后与录取无必然联系,建议监护人尽量错峰登录招生管理系统。

(三)4月28日至5月8日小班报名信息现场核验、学前段预录取。

(四)5月11日——5月31日,托班段预录取。

来源|慈溪教育发布

编辑 | 丁洁

审核|黄超威 胡孟才

慈溪·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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