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陈思  黄泽中)日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由咸宁市政府联合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发展研究院、湖北省质量与标准化研究院牵头申报的全国首个公园城市国家标准——《公园城市建设评价指南》正式获批立项。这是咸宁城市发展取得的重要成果,标志着咸宁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

2023年5月,咸宁市城市标准化综合试点(自然生态公园)获国家标准委批复,成为继四川成都、深圳龙岗后的全国第三个国家级城市标准化综合试点城市。

咸宁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标准化综合试点获批以来,我市始终坚持高位推进公园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全面铺开,在城市治理、现代农业、公共服务、生态文明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在城市治理领域,我市制定《咸宁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标准体系》,构建13个子体系框架,包含29个重点领域,涵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共计1143项,并在第二届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标准化合作联席会议上发布。与此同时,我市荣获第六届广州国际城市创新奖。

在现代农业领域,我市构建青砖茶、桂花等咸宁“一县一品”六大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并在武汉第五届世界大健康博览会上发布。

在公共服务领域,我市率先在全国发布《流动宴席运营管理规范》《人民调解员积分制管理规范》等地方标准,国家级服务业(商贸流通专项)标准化试点城市高分通过验收,并被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推荐为全国经典案例。

在生态文明领域,咸宁公园城市标准化建设在中国(成都)质量大会作经验交流,《标准体系引领沿江生态文明示范带建设》入选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标准化发展研究报告典型案例。

据了解,今年是标准化综合试点(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承上启下的一年。我市将严格落实国家标准委要求,吸收借鉴成都经验,把标准化试点工作贯穿到“四化同步”各领域、全过程,以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产业形态、城市形态、文化形态、生态形态、治理形态绘就发展蓝图,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咸宁样板”,助力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