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电子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启用2处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电子警察),1处“测速卡口监控系统”违法抓拍设备,具体公告如下:

(一)具体点位

1、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东外环路;(电子警察)

2、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东海四路;(电子警察)

3、北海大道(北外环)渤海五路南300米卡口;(测速卡口)

(二)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电警)违法抓拍设备重点抓拍: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违反规定调头、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三)“测速卡口监控系统”违法抓拍设备重点抓拍:车辆超速违法行为。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本公告发布五日后启用,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滨城区大队

2024年4月7日

来源:滨城交警

编辑: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