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罗忠明 通讯员江关宣 日前,江门海关所属外海海关在进境快件渠道连续查获2个涉毒快件包裹,内含新型毒品“致幻蘑菇”1076.5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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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关员在对2票申报为“坚果”的快件进行机检查验时,发现图像异常。经开箱查验,发现包裹未作密封处理,蘑菇干的切口处呈现深蓝色。综合来源国、包装异常、图像异常、申报不符等风险要素,海关关员判断收件人存在走私“致幻蘑菇”的嫌疑,于是第一时间采样送检。经鉴定,该批蘑菇干含有塞洛新和赛洛西宾成分,属于国家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食用后会产生强烈幻觉,表现为视力模糊、烦躁不安、血压升高,还可能导致全身抽搐、意识昏迷、心肌梗塞等。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进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活动,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在非法使用时属于毒品范畴。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