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章程

(暂行)》和调整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励

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自然奖字〔2024〕1号

中国土地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中国海洋学会、中国太平洋学会、中国测绘学会、中国自然资源学会所属分支机构(专业委员会、分会、工作委员会等)、省级学会,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海洋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山东省海洋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自然资源部直属单位及派出机构,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单位,自然资源部与教育部、地方政府等共建高校等有关单位:

经协商一致,中国测绘学会参加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设奖办奖工作。根据工作需要,7家设奖学会联合对《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章程(暂行)》(以下简称《章程》)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实施。

依据《章程》规定,对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进行了调整,随《章程》一并印发。

附件:

1.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章程(暂行)

2.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中国土地学会

中国地质学会

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

中国海洋学会

中国太平洋学会

中国测绘学会

中国自然资源学会

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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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中国海洋学会、太平洋学会。
    转载请注明信息来源及海洋知圈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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