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总额22.9亿元!洛阳6个项目在“2024全球豫商大会”签约;涧西区最新拟征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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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额22.9亿元!

洛阳6个项目在“2024全球豫商大会”签约

4月10日,2023全球豫商大会在郑州举行,洛阳市签约项目6个,投资总额22.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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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深圳玉玄道科技有限公司投资8亿元的中原龙乡艾草康养小镇项目代表洛阳市在现场签约,本次签约的项目还有投资2亿元的绿色发电机组及新型替代燃料产研、投资5.3亿元的恒昌矿业铁矿废石料综合开发利用、投资3.4亿元的精工文具制造等。在洛投资的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安耐克高温科技集团等6家企业代表,洛龄食品、洛阳君山制药、洛阳铜一金属材料等21家洛阳本地产业链龙头企业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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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24全球豫商大会以“河南新发展 豫商新机遇”为主题,围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集中签约一批重大项目。自2006年以来,豫商大会已举办16届,已逐步成为海内外豫商与家乡人民联络感情、交流经验、共谋发展的重要平台。

洛阳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做好签约项目跟踪联络及来洛重要嘉宾“豫商家乡行”考察对接工作,为之后豫商代表与洛阳市合作奠定基础;借助全球豫商大会等平台,聚焦洛阳市17条优势产业链,讲好“洛阳故事”,助力更多“洛阳制造”走出全国,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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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西区最新拟征地通告

涧西区人民政府

关于洛阳市2024年度第二十三批城市

建设用地拟征地补偿安置的通告

洛涧政通〔20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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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近期城镇开发边界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经涧西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实地调查确认,徐家营街道后五龙沟社区、徐家营街道前五龙沟社区、瀛洲街道孙旗屯社区、郑州路街道东马沟社区集体农用地2.3616公顷(种植园用地1.4402公顷,林地0.4062公顷,草地0.463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485公顷,其他土地0.0028公顷),集体建设用地2.1105公顷,以上共计4.4721公顷,作为洛阳市2024年度第二十三批城市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之规定,现将拟征地补偿安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后五龙沟社区用地、西至后五龙沟社区用地、南至孙旗屯社区工业用地、北至东马沟社区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郑州路街道东马沟社区集体土地2.6149公顷,其中农用地0.5508公顷(种植园用地0.1542公顷,林地0.2198公顷,草地0.128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485公顷),集体建设用地2.0641公顷。

拟征收徐家营街道前五龙沟社区集体土地0.1625公顷,其中农用地0.1604公顷(种植园用地0.0935公顷,林地0.0669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0021公顷。

拟征收徐家营街道后五龙沟社区集体土地1.6504公顷,其中农用地1.6504公顷(种植园用地1.1925公顷,林地0.1195公顷,草地0.3356公顷,其他土地0.0028公顷)。

拟征收瀛洲街道孙旗屯社区集体土地0.0443公顷,全部为集体建设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用途

土地征收后拟作为道路交通用地。

四、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规定执行,标准为126—247.5万元/公顷(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92号)规定执行,标准为78.87万元/公顷。以上两项综合补偿标准为204.87—326.37万元/公顷,征地补偿总费用为1055.9385万元(其中征地补偿费用703.224万元、社会保障费用352.7145万元)。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洛政办〔2018〕49号)规定执行,据实补偿。

五、安置途径及方式

征收土地计划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安置:

1. 货币安置。将征地补偿安置费703.224万元,按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社区居委会,由其依法依规分配。

2. 社会保障安置。本批次用地共落实社保资金352.7145万元,已预存入我市指定账户。实施征收后,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社区居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

3. 拆迁安置。该批次用地涉及拆迁,涧西区已制定拆迁安置方案,确保依法依规妥善安置。

六、其他事宜

1.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并与郑州路街道办事处(地址:洛阳市涧西区汉口南路中弘卓越E区,电话:64250382)、徐家营街道办事处(地址:涧西区丰润东路27号,电话:64184926)、瀛洲街道办事处(地址:涧西区河洛路44号,电话:64329316)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2.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3. 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社区及其居民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涧西分局(地址:洛阳市涧西区火炬大厦二楼,电话:64930997)提起听证申请。如到期未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