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超市时总会看到因临近保质期特价促销的商品正在售卖,在因为价格心动的同时,你是否会有一丝迟疑:临期食品安全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到临期食品可以退换吗?

顾客

个人认为快过保质期的食品

就不应该拿出来卖

“我觉得快过保质期的食品就不应该拿出来卖,而且这边好多都是娃娃来买。”4月6日,清明小长假的最后一天,许多家长选择带着小朋友到成都自然博物馆探索自然的奥秘,原本快乐和谐的气氛中却突然传出了争执的声音。在博物馆内一家副食店,一位带着孩子的顾客因购买的面包临近过期向店家要求退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只见该店门口摆放面包的木架上陈列着近十款面包,价格在10元-15元不等,其中有三款保质期为90天的面包还有4天即将到期。这些面包与其他面包摆放在一起,没有任何即将到期的提示,而这位顾客购买的就是其中一款临期的面包。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位顾客表示,因为她本人就是从事食品行业,对食品安全非常关注。她个人认为保质期即将到期的食品,不应该再拿出来销售,因此强烈要求商家为其退款。

临期食品到底能不能吃?是否可以要求退换?相关部门对此作出回应。

市场监管部门

可以销售

但需明确向顾客标注说明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临期食品?临期食品指即将到达食品保质期,但仍在保质期内的产品。

“按照《食品安全法》,禁止商家销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等食品。临期食品仍在保质期范围内,《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临期食品没有禁止性条款,所以,临期食品可以销售。”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家层面没有出台临期食品管理的相关国家标准,也没有统一的临期界定。

如此看来,目前对销售临近保质期食品的行为,现行的法律法规无相关处罚规定。

其实,在很多商场、超市以及线上平台,临期食品不仅不愁销,还颇受年轻人的青睐。当前,“剩菜盲盒”正悄然兴起,售卖临期商品的特卖商店也应运而生。

在此,市场监管部门温馨提示,经营者在销售临近保质期食品时,要加强日常检查,作特别标示或集中陈列出售。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也要擦亮自己的眼睛,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外包装相关信息,避免购买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省消委会建议

四川出台加强对临期食品管理的

相关规范性文件或规定

那么,如果在超市等地购买到临期食品,而商家并未提示的,是否可以要求退换货?

省消委投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先,商品如果临近保质期,商家应该做特别的标识,并单独陈列出售。

2021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中明确规定,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食品加强日常检查,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此外,《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明确指出,食品经营者要建立并执行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消费提示制度,严禁更换包装和日期再行销售。

也就是说,商家不应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把临期食品卖给消费者。

“从消费者本身来讲,是有对食品保质期的知情权,按照《反食品浪费法》《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的规定,要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如果是商家对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未进行告知和提示的,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因此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换货,但不同的食品保质期是不同的,如何确定为临期还需要进一步细化规定。”彭欧说,对于临期食品也是可以食用和销售的,建议经营者根据食品的保质期的时间不等分类建立临期食品提示,主动履行经营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体责任。

此外,彭欧还表示,近年来,随着民众食品安全意识的加强,广东、安徽、浙江等地纷纷出台了临期食品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她建议四川能够尽快出台加强对临期食品管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或规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审 核:琳 琳

主 编:云 涌

编 辑:阿 杰

来 源:四川发布

主办单位:中共成都市双流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