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24年上海市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出炉,青浦区今年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40-45公顷(600-675亩),较去年年度计划减少了10%(约75亩)。

近日,上海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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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市将供应商品住房用地共计440-545公顷(6600亩-8175亩),2023年编制的年度供应计划该项数据为505-605公顷(7575亩-9075),从数据来看,相比去年今年商品住房用地略有减少。

其中,今年商品住房用地含“城中村”地块105-130公顷,旧改35-60公顷

商办用地,全年计划供应95-120公顷(1425-1800亩),2023年编制的年度供应计划该项数据为168-220公顷(2520-3300亩),从与去年的计划数据对比来看,今年商办用地供应量进行了大幅缩减,但也没有像此前坊间传闻的那样所有商办用地停止出让。

今年的商办用地中,含“城中村”用地25公顷旧改5公顷。

产业用地,今年计划供应1010-1210公顷(15150-18150亩)。去年年度计划供应1095-1285公顷,数据显示今年稍有减量。

二、青浦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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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来看一下青浦区,青浦今年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40-45公顷(600-675亩)。去年年度计划设置为45-50公顷(675-750亩)。

如果单从计划编制来比较,那么,今年青浦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量将减少,假定以计划供应峰值来计算,那么,今年相比去年计划减少了10%(约75亩)。

我们再来看一下去年青浦区的商品住房用地实际出让成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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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青浦区共挂牌出让10幅商品住房地块,但实际成交9幅地块,均集中在前三批次。

去年,第四批预报中的青浦区朱家角镇珠溪路东侧I05-06、I05-20地块,最终未“上拍”,可能是遭遇“冷场”了。

出让总用地面积603380.6平方米,约合905亩(含打包商业、办公楼等)。土地总成交金额达228.21亿元。新增住宅供应量约8408套

从数据来看,去年实际成交面积达905亩,相比去年的计划供应峰值750亩还多出了155亩

如果以今年的计划供应峰值675亩与去年的实际出让面积相比较,相当于计划减量达25.41%(230亩)。

但,就像去年发生的那样,“计划不如变化”,去年的实际出让面积高出了计划量也达到了20.67%

所以,尽管目前,年度供应计划比去年减少,但也不排除实际出让面积增加的可能性。

另外,今年商品住房地块供应量涵盖了5公顷(75亩)的“城中村”改造用地。该指标大概率将由凤溪社区“城中村”主导,不过重固镇年度工作报告中也提到了推动“城中村”01-23、17-07地块择期出让;另外,城中村进度相对较快的还有金泽镇西岑社区。最终很可能是上述三个镇瓜分“城中村”出让指标。

今年,上海市首批“土拍”活动已结束,青浦区缺席。另外,此前坊间又传出了第二批青浦将安排出让青浦新城未来样板区或中央商务区的传闻。

青浦今年计划供应商办用地5-10公顷(75-150亩),去年该项计划为10-15公顷(150-225亩)。

如果以计划峰值数相对比,那么今年计划供应减少约33.33%(约为5公顷)

去年,实际公开挂牌出让成交的商办用地共两幅地块,出让面积为83亩实际出让面积比计划峰值减少了63%(约142亩)。

另外,今年青浦商办用地计划供应量中也包含了5公顷的“城中村”改造地块出让。也就是说,今年的商办用地主要聚焦在“城中村”改造地块中,凤溪社区轨交站点周边多幅商办地块已公布征收公告;

而随着华为研发中心临近启用,西岑社区“城中村”范围内的商办用地也亟待启动,一来为华为的入驻提供服务支撑,二来周边环境也亟待改善。

青浦区产业用地方面,今年计划供应40-50公顷(600-750)。去年,该项计划供应50-60公顷(750-900亩)。

以峰值数对比,那么今年相比去年减量了16.67%(约10公顷)

去年,青浦区实际公开挂牌成交出让的产业用地共计25幅地块,出让总面积约为789亩。从实际成交数据看,基本符合年度计划目标。

另外,五大新城所在区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量方面,其中,青浦、嘉定、松江、奉贤完全一致,均为40-45公顷(600-675亩)。而南汇新城行政区划上横跨奉贤和浦东新区,就不做比对了。

另外,南汇新城属于临港主城区,而临港这次又被单独列入年度计划表,可见其获得的支持力度。今年临港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15-20公顷(225-300亩),浦东今年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80-90公顷(1200-1350亩)。

(说明,上述青浦区实际土地成交数据均为公开挂牌成交数据,没有包含划拨或协议出让数据,仅供参考!)

2023年青浦住宅用地集中供地共成交9幅地块,收金约228亿元

上海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详情:

一、今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原则:

规划引领精准配置。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引导,优化各类土地供应结构,进一步提高土地要素配置精准性和利用效率。增强土地要素对优势地区高质量发展保障能力,引导开发建设向重点地区集聚,推动形成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国土开发协调有序的空间发展格局。

聚焦重大战略实施。聚焦国家和本市重大战略实施,聚焦民生保障等城市发展重点,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完善商品房相关基础性制度,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型住房需求。稳步实施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存量资源盘活。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持续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锁定建设用地总规模,全年完成减量化13平方公里左右。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以全市产业用地“两评估、一清单、一盘活”专项行动和市属国企存量土地“更新一批、减量一批、收储一批、保留一批”行动为抓手,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比例不低于70%。

强化绩效质量导向。坚持国土空间高质量利用,强化土地全要素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产业用地综合评估和分类处置,健全多部门共同监管机制,探索建立全生命企业履约情况的信用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持续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二、布局和结构

(一)空间布局

按照“上海2035”总体规划明确的发展目标,强化中心城核心功能能级,沿黄浦江和“延安路—世纪大道”的功能轴线,集聚“五个中心”核心功能,推进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

强化主城区及周边地区,在东方枢纽及周边地区、“大虹桥”等地区,加强战略谋划,积极发展总部研发、科技创新、智能智造功能;

强化新城的综合性节点城市功能,加强主城区与五个新城联动,将五个新城作为主城区功能外溢和“五个中心”建设的重要承接空间。

通过市域格局谋划和功能重塑,重点保障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张江科学城等国家重大战略承载地建设。

(二)用地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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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供应91公顷。

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75-105公顷(包括新供商品住房用地配建、产业项目配建、利用企业自有闲置土地、利用集体土地等多渠道筹措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

其它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供应250-300公顷(包括征收安置住房用地等)。

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440-545公顷。

商业办公用地计划供应95-120公顷。

产业用地供应计划供应1010-1210公顷。

同时,充分保障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市政交通运输、水利设施等划拨用地计划供应。

三、重点保障

为确保“十四五”各项战略部署落地实施,强化规划土地资源精准供给和高质量利用,2024年上海市土地供应将有保有控,各区、管委会围绕以下方面重点保障:

(一)确保重点区域发展,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深化空间布局引导,持续推动规划实施,引导重点地区、重大项目实施落地。服务国家战略实施落地,支撑浦东新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综合性改革;对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大吴淞地区等规划确定的重点发展区,加快并优先实施土地供应;持续推进五大新城规划实施,在功能导入、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提升等方面持续发力见效,进一步聚焦新城示范样板区,加快并优先供应土地。

结合成片旧改、零星旧改、“城中村”改造和城市更新,以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品质改善为目标,应保尽保“两旧一村”等项目用地供应;全面推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不断完善各类设施空间布局,提升各类公共空间的服务便利度,加快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二)保障产业发展需求,强化商办用地调控

围绕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目标,引导先导产业和重点产业向产业基地和产业社区集中布局,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持续推进产业用地高质量利用,实施产业用地标准化出让,安排不低于50%的地块以标准化方式进行出让,鼓励产业用地采用先租后让、长期租赁、弹性年期等方式实施供应。

强化全市商业办公用地供应规模和节奏调控,分类精准实施管理,加强商业办公物业自持自用管理,确保基础性商业设施的用地供应。

(三)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求,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一城一策”主体责任,加强预期引导,规范有序推进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

加快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坚持保障性住房用地优先安排,应保尽保。利用新供商品住房用地配建、利用产业项目配建、利用企业自有土地转型等多方式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在优先做好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市场供需分析,综合确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时序及规模。持续优化商品住房用地拟出让地块清单公布制度,给市场主体充足时间预期预判,高效规范推进地块入市交易。

各土地供应责任主体应按照年度计划编制、月度执行、季度评估、半年度研判、全年总结等方式,分解形成阶段性任务目标予以落实。市级相关部门将督促各区及时完成土地供应前准备,按期实施出让。同时,市规划资源局将加强对各区供应计划实施情况考核,纳入各区、管委会规划资源部门年度综合考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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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解读仅供参考,一切请以官方公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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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上海市政府网
编辑:大青浦房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