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疆大学优秀人才引进工作,依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设立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不断助力新疆大学“双一流”建设内涵式发展,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诚邀海外优秀青年英才加入新疆大学,共绘“双一流”发展蓝图。

一、项目介绍

自2021年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申请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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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 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三、待遇支持

1.薪酬待遇:薪酬待遇不低于70万元/年(税前,含住房补贴及学校缴纳的社保、公积金等福利待遇),资助周期三年;可获科研绩效等其他收入,上不封顶;符合条件者,积极推荐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人才支持计划。

2.科研经费:200-600万元(含国家和自治区支持),对学校发展有重大贡献的项目经费可“一事一议”。

3.以事业编制引进,符合条件聘任为副教授或教授岗位,授予博士生导师资格,硕博士招生名额列入计划。

4.提供良好的科研平台、办公用房和实验场地、科研仪器设备,在团队建设、重大科研项目申请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5.生活支持:安家费不低于45万元(免税,可一次性发放),同时提供精装人才公寓,拎包入住,按照2000元/月的标准连续两年发放住房补贴,同时可按照优惠价格提供团购房/人才保障房(80-150m2)一套。

6.可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可安排子女基础教育阶段的入学入托。

7.进入海外优青答辩未入选者,根据人才意愿,经相应评审程序可纳入学校优秀青年博士岗位进行支持。

四、申报说明

申请人需将个人简历发送至学校邮箱xdrsk@xju.edu.cn并抄送至CV@Chinazhigui.com,邮件主题请标注为“新疆大学海外优青-姓名”。收到个人简历后,学校人才办将提供一对一咨询支持和申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