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2021年,某大学硕士研究生小明顺利毕业,经过数轮面试选拔被某工程机械公司录用,然而公司却迟迟没收到小明的人事档案。后经查明,原来是快递员在寄送档案时没有联系收件人签收,直接放在公司前台就离开了,恰好公司大堂当天维修清理,小明的档案在清理中丢失,无法找回。为了补办档案材料,小明只好请假东奔西跑,也因此变得无心工作,无奈提出辞职,随后将快递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广州天河法院审理认为,快递公司在投递案涉档案时存在投递不规范情形,对案涉档案丢失存在过失,造成小明重大民事权益包括精神利益的侵害,依法酌情判决快递公司赔偿小明2.5万元。快递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了原判。(4月11日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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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看上去可能只是薄薄的一沓文件,但是对于个人而言至关重要。它是一个人从学校到工作岗位不同时期人生轨迹的记录,也是社会公共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找工作、评职称、办理社保、退休等各种人生大事都用得上,而且,档案因其真实性和原始性,具有其它任何材料不可替代的依据和凭证作用,所以也有极强的法律效力,按规定必须集中管理、妥善保管。

档案丢失对个人的工作和生活的损害是巨大的,小明就因此无法继续正常工作,而日后的就业发展也必然受到影响,快递员不通知收件人,直接将快递放至无人值守处,并且私自签收,本身就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应该依法受到惩处,其行为事实上也对小明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当然应该予以赔偿,这一判决结果,体现了法律对被侵权人的保护与合理救济。

个案虽已有公正判决,但案例中折射出人事档案管理的漏洞,却不容忽视。人事档案是机密文件,按照规定,严禁个人携带和保管。学生人事档案在校外转递必须严格密封后,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转出,按理说,快递公司也应该更为重视,安全性会比普通快递高很多,为什么会如此随意地投递,导致丢失?据快递公司所述,事后协助查找小明档案时发现,收件公司员工曾将案涉档案拿到其他办公室,随后该档案在转移过程中丢失,妥善接收、完整保管劳动者的档案,是用人单位应尽之责,为何不合理安排人员对接,及时追踪寄送流程?可以说,整个档案转送的过程,都需深入反思与改进。

而且,档案如此重要,寄送又有丢失的可能性,是不是应该留存电子存档,简化补办程序,否则,长达十余年的各种材料要一一补办,麻烦程度可想而知。明明个人无权自带档案,但丢失的后果和成本都由个人自己承担,这怎么承担得起呢?

一些高校和地方人社部门,也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去推进基础数据库建设,开展数据录入建库工作,针对毕业生的档案在转递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造成档案遗失的,及时协调相关部门,采取补救措施,期待通过加快人事档案工作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能堵住目前档案管理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各种漏洞,有效保护和利用好人事档案,为人才流通提供安全,便利,高效的服务。

(图片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微信公众号)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