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瓶煤气罐直接存放在餐饮店中?

执法人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还不及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南昌这家餐饮店摊上事了!

4月6日

沙井城管中队执法队员

在飞虹路沿街检查餐饮店时

发现一家餐饮店违规储存了8个燃气罐

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餐饮店只能储存3个燃气罐

执法人员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

责令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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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

工作人员 前往该店查看

发现店家未按要求进行整改

因飞虹路周边有学校、小区等

人流量较大

城管执法人员当即

对店内的燃气罐 进行暂扣

并要求店家 次日到沙井城管中队接受处理

4月8日

沙井城管中队向该餐饮店店主

详细讲解了

违规储存燃气罐带来的安全隐患

同时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对该餐饮店处以200元的罚款

重要提醒

燃气罐

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

非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

不仅涉嫌违法犯罪

稍有不慎便可能造成

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

如发现非法储存燃气罐等情况

请拨打“110”举报

来源:洪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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