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下达了一个令社会哗然的判决书。

67岁老妇吴青莲被判处拘役三个月,除了追缴违法所得的1070元之外,还要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1500元。

吴青莲一个农村妇女,这一辈子勤恳老实,与世无争,没想到花甲之年后被送上了法庭,还要坐牢。更重要的是,告她上法庭的不是人,而是三头野猪!

吴青莲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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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里的不速之客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凤头村是位于海拔700多米高山地上的一个小村庄,在这个仅有70户村民的大山中,经常能看到一个身高不足1米5,体重不到80斤的六旬老妇人,出入山间一个由木条、竹片、广告布等潦草搭建而成的一个破败不堪的窝棚。

从2014年开始,吴青莲有家不回,在这间窝棚里度过了超2500个夜晚,而她之所以“赖”在山上长达7年时间,目的就是为了守护5亩庄稼,为了保护自己的几亩薄田,吴青莲和山上的野猪抗争了整整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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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丈夫撒手人寰,家庭重担落在了吴青莲瘦弱的肩膀上。夫妻俩养育了一儿一女,那时,儿子21岁刚成家,在工地挣一份辛苦钱,女儿才上初一。

丈夫去世后,快50岁的吴青莲没想着出去打工挣钱,一是年龄不允许,二是还要在家照顾小孩,家里有5亩地,只要她勤快肯干,一年也能收入个万把块,温饱肯定不是问题。

就这样过了14年,孙子9岁,孙女也6岁了,在小孩都陆续前往县城上学后,吴青莲空出了很多时间,因此,她时不时就往田里钻。儿子女儿都在外打工,挣得也是辛苦钱,想着趁自己还能动,能挣一点是一点,多少给子女减轻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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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就在2014年的一天,当吴青莲如往常一样前往自己的油菜地时,发现快种下去的油菜成片成片的倒塌,油菜花散落一地,湿漉漉的田地上还有很多脚印,现场一片狼藉!

眼前的场景让她不由得想起了之前听村里人说的一番话:

“现在我们山里有好多野猪,你们看到没?这些畜生会把田地糟蹋的不像样!”

原本就是一听,吴青莲也没放在心上,反正她从没见过,可没想到,这才几天,野猪就祸祸她的田地了。这不能放任不管,野猪来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她一个60岁的人,就靠这几亩地过活了,野猪来拱供吃吃,那就没有收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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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脚印

为驱赶野猪,住在了山上

为了保护庄稼,吴青莲想了很多办法,本以为野猪是在没人的时候入侵,她就在田地里扎了两三个稻草人,每天都上山巡视好几次,一边观察一边敲铝盆,试着吓退野猪,以后不会再来。可是,现实情况却和她预想的相差甚远,野猪还是趁她不在的时候展开“侵略”行为,吴青莲种的萝卜、白菜、玉米、菜籽一个都没能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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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听村里人说,野猪不喜欢辣椒的味道,吴青莲就从家里带了个大铁锅,在自家田地四周都点燃了辣椒搭配着柏树枝,想着用烧出来的辛辣味和浓烟驱赶野猪。然而,吴青莲用的这些方法,都没能劝退野猪,它们还是会趁人不在,来田地里大饱口福一顿。

“往年种玉米能有3000斤左右的产量,野猪来了后,只能收500到600斤。去年种了一亩多菜,只打了160斤菜籽,正常应该是能打600多斤。”

一年了,因为野猪的侵袭,田地里的收成大打折扣,辛苦了大半年,最后却是这样的结局,说到此处,吴青莲眼眶微红,差点哭出来,看来对付野猪,她还得另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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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青莲的田地原本是被竹子包围着,如今为了防止野猪进入,她将边缘的竹子全部砍断后削尖,然后整整齐齐地插在地里,只留了个供人进出的出入口。还在竹棍上固定铁丝,套着颜色鲜艳的各种化肥袋、米袋等,她觉得颜色多了,野猪看着害怕。

更重要的是,吴青莲还决定住在山上,全身心地守护田地!吴青莲将自家废弃的一张床抬了出来,还请了同村的年轻壮汉帮忙,一人抬着小床,一人拿着凳子、木棍、竹条、塑料袋等上了山。

在山梁上,也是吴青莲那5亩地的正前方,一个低矮的棚屋搭起来了,几根木棍就是房子主架构,几个竹片缠起来就是房子的门,两道铁丝就是锁,抵御风吹雨打的就是各种不同的广告布和防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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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青莲还在棚屋外挂了一张铁片,在地头栓了一条小狗。

尽管备齐了力所能及的所有装备,可身高不足1米5,体重不到80斤的六旬老妇,怎么可能与身长1.5米,体重超200斤的野猪相抗衡。

从吴青莲和野猪对抗的这7年,没睡过一个整觉,每个夜晚都要最少起身4次去田里查看。半米长的铁片敲破了2个,小狗死了3只,她还是在这个逼仄的窝棚里,对自家地里的庄稼不离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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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野猪正面对抗

回忆起这几年与野猪对抗的经历,吴青莲还是记忆犹新。

2016年5月,那个时候正是油菜成熟的季节,吴青莲几乎一天24小时都守护着自己的那两亩油菜。一次,地里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让她立马警觉起来,她意识到可能是野猪来袭,果然不出她所料,距离窝棚3米开外的地方,两只野猪正在她的油菜地里翻拱。

吴青莲不敢上前,便随手拿起边上的竹竿,对着旁边的枣树就是一顿噼里啪啦对其进行恐吓,可这两只野猪对这动静充耳不闻,没有一点想要离开的意思,吴青莲不敢轻举妄动,想起自家还有半挂鞭炮,就小跑着回家拿了过来,直到在田埂上将鞭炮点燃,野猪才受到惊吓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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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的一个晚上,棚外又传来了轰隆隆低沉的声音,吴青莲下意识地拿起手电筒开门查看,结果不远处的灌木丛中,是3只体型庞大的野猪,黑暗中3双猩红的眼睛死死的盯着,把她吓出了一身冷汗,旁边的小狗也不敢出声,躲在她身后。

吴青莲鼓起勇气,一边用竹竿打着电线杆,一边“呼噜呼噜”,“呼噜呼噜”地朝着野猪吼,这样的动作持续了2分钟,野猪才悻悻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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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与野猪正面对抗的事还有很多,但大部分都是吴青莲一人对战成群结队的野猪,别说占到什么上风,野猪们没有发狠冲过来伤害她就不错了。

吴青莲为了驱赶野猪,心惊胆战地生活过了一年又一年,直到2019年3月,常年都没几个人的山中出现了一个陌生的男人身影,该男子手提了一个橙色铁皮箱子,很扎眼,但吴青莲并不知道是何物。

“小伙子,你来做啥子,你手上的是啥子东西哦?”

“嘘!别给别人说,这是电野猪的,野猪一碰到这个,都逃不脱。”

听完外村男子说完,吴青莲眼前一亮,这不正是她日思夜想的东西吗!吴青莲自小没读过书,也不懂法,她只知道这个东西她急需。于是,吴青莲一咬牙,拿出了她辛苦攒下的积蓄5000元,在男子的忽悠下买下了一台电野猪的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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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这个外村男子教她使用方法后,吴青莲当天就从家中牵来了电网,布置在田地的四个边缘。只要天一黑,就启动机器。

卖机器的男子诚不欺她,不到一个月时间,就电死了3头野猪!吴青莲心里那个高兴啊,困扰她多年的问题,被一个机器轻而易举地就解决了,以后,她再也不用每天担惊受怕了。

伤害野猪被判刑,人重要还是猪重要?

为了庆贺对抗野猪的胜利,吴青莲割下其中一只野猪的后腿,作为胜利果实分给了村民和自己,后来还听说野猪肉还能卖钱,就把剩下的都卖给了猪肉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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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她不知道,这一系列行为竟让自己有了牢狱之灾!

吴青莲捕猎野猪、分食野猪肉、贩卖野猪肉的事,很快就传遍了凤头村的大街小巷。不知怎么的,吴青莲被人举报了!

2019年5月22日,吴青莲的家中来了一群身穿警服的人,直到这时,她还不知道自己犯了法。随后,巴中市森林公安局巴州区分局将吴青莲取保候审。

2020年3月,经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吴青莲犯非法狩猎罪,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6个月。除了追缴违法所得1070元,同时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1500元。

对于触犯了法律的规定,吴青莲很害怕也很后悔,她不识字更不懂法,自己捕猎野猪只是为了保护自家的农田,以前见山里的人打野猪,以为没事,哪里会知道现在野猪是保护动物,更不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如今她知道错了,也认罪,只希望她的错误不影响到子孙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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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青莲案件一出,社会上舆论不断:

“到底是野猪重要,还是人重要?”
“打死破坏庄稼的野猪要赔款,那野猪毁坏的庄稼,谁来赔款呢?野猪吗?”
“野猪繁殖能力强,祸害农民庄稼,野猪的天敌没有了,保护野猪还有什么意义?”

事件持续发酵,民怨沸腾,民众的每一个疑问,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2000年8月1日,野猪正式成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被列入国家林业局《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即使法律早已制定,但对于一些不懂法律的村民来说,只要事情没发生在自己或者周围人身上,他们根本都不知道野猪是国家保护动物,不能捕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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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巴中市林业局数据统计:截止到2021年,巴中市野猪数量达到了3.5万余头,业主损害农作物面积20605余亩,直接经济损失1907.63万元。

吴青莲一事并不是个例,巴中市被野猪侵扰的田地上万,损失的家庭也数不胜数,只是他们选择了隐忍而已。但就如网友们所说,野猪毁坏老百姓的庄稼该怎么赔偿?难道只能人类退一步,野猪海阔天空吗?

据巴州区农村农业局森林资源股股长徐雨辰表示:从2022年起,巴州区每年会拿出30万元以上买保险,用作野猪毁坏村民的损失赔偿。而且早在2018年,巴中县就有些区县开始探索实施第三方定损、补偿兑付等保险制度。

除了建立保险制度,巴中市林业局也开始采取猎捕措施,用以控制野猪数量。2021年5月,巴中农联护龙狩猎队就曾出动了8个人、20余条猎狗去往凤头山区捕猎,三天内捕获2头野猪,然后对其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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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该保护吗,野猪肉又能吃吗?

随着近年来野猪踩踏农田,误入市区伤人事件频频发生。

2021年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拟定将野猪调出“三有”名录,那么没有了“护身符”的野猪还该保护吗?

如今野猪没有了天敌,繁殖能力又强,一年能生1-2次,一胎能产8-12只幼仔,我国31个省份中有28个省都有野猪的分布,其中有上千个地区都存在野猪致害的问题,而且呈现日益严重的趋势,所以将野猪调出“保护名单”,真的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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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尽管野猪有可能不再属于“三有”动物,但仍然是野生动物,按照法律,不得擅自捕猎和食用。而且如果人类滥捕滥杀,业主生存陷入困境,再次打破生态平衡。

前面有提到过,巴中市采取猎捕措施后,对于捕猎到的野猪,会进行无害化处理,就地掩埋。那么,很多人都有疑问,为什么不直接吃了呢?

第一,法律规定不能吃,所以遵纪守法的人都不会触碰。

第二,携带病菌、传递病菌,野猪和家猪相比,生活环境更为复杂,吃的东西有可能接触到病原体,没有经过安全检疫的肉吃了后可能引发传染疾病。

2002年,“非典”在全国爆发,源头是中华菊头蝠,然后将病毒传给了果子狸,再经过变异又传染给了人类。所以,野生动物都有可能携带病菌,包括野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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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吴青莲服刑期满后,依然住在山上的窝棚内,不到一米五的身高,不到80斤的体重的六旬老人,还是战战兢兢地度过每一个夜晚,与野猪抗争。

但是,“野猪是保护动物,不能电、不能杀”这句话,几乎成为了吴青莲和村民挂在嘴边的口头禅。

当吴青莲事件出来的时候,大家都觉得气愤、可恨甚至可笑,但不仅是法律,很多事情都是这样,只有当第一个出现,制度才会完善,社会才会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