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边雪

为社会各界更加全面知悉科技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更加便捷查询了解政策,更加准确适用享受政策,4月12日,《我国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以下简称《政策指引》)政策吹风会在成都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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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海关副关长李海帆。(主办方供图)

进口科研用品可以享受税收减免,具体来看,都有哪些单位可以享惠?优惠内容有何异同?优惠又该如何办理?对此,成都海关副关长李海帆介绍了进口科研用品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其办理流程。

封面新闻记者在会议现场获悉,为支持科技创新,国家出台了“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政策明确了两大类的享惠主体。

一类是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和图书馆,他们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第二类是出版物进口单位,他们为科研院所、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图书、资料等,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各享惠单位在货物申报进口前,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线上向主管海关,也就是享惠单位在所在地海关提交进口货物免税申请表。”李海帆指出,海关审核确认后,制发征免税确认通知书。免税申请的提交以及征免税确认通知书获取等均采取无纸化模式线上办理,享惠单位可以自己办理,也可以委托其指定的代理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