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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丨余晖

政知君注意到,近日,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晓薇到了西部省份陕西。

4月11日,全国“巾帼普法乡村行”启动仪式暨首场示范活动在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宏大村举行,黄晓薇宣布活动启动并讲话。

政知君注意到,出席此次活动的还有:

  • 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

  • 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黄艳

  • 中央网信办总工程师孙蔚敏

黄晓薇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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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晓薇 资料图

几个重点值得一提。

第一,黄晓薇等在启动仪式上指出:

  • 举办“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

2023年10月30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中南海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并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指出,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各级妇联组织要积极主动作为,着力推动解决影响和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突出问题。要关爱帮扶低收入妇女、老龄妇女、残疾妇女等困难妇女,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

法律是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重要保障。

去年11月,国务委员、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席谌贻琴在《求是》杂志撰文提到,“以更实举措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助力消除性别歧视,推动解决广大妇女关心的就业、健康、生育、托幼、养老等急难愁盼问题”。

第二,“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面向的是农村妇女,尤其是中西部农村妇女。

今年3月底,全国妇联、中央网信办、司法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通知,对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作出部署。

此次活动聚焦广大农村妇女对法律资源和法律服务的迫切需求,深化面向农村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律知识和维权服务送到广大农村妇女身边。

“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重点面向农村妇女及其子女和家庭,围绕妇女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树立家庭新风等开展普法宣传。

活动将在全国开展,重点覆盖西部10省区市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及西藏、新疆各县(市、区)。

全国“巾帼普法乡村行”启动仪式暨首场示范活动的地点,是在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宏大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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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名单对外公布,其中陕西省有11个,包括“岚皋县”。

第三,此次活动也有现实背景。

2022年10月,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通过。我国妇女事业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妇女权益保障领域还存在一些问题或者挑战。受历史文化影响,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落后观念在我国社会尚未根除,歧视妇女、漠视甚至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生育政策调整背景下,生育与就业矛盾加剧,就业领域的性别歧视有所凸显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底,全国妇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巾帼暖人心”深化维护妇女权益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促进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全面贯彻实施,着力推动解决影响和侵害妇女权益的突出问题,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妇女群众。

通知明确,重点关注低收入妇女、老龄妇女、残疾妇女等困难妇女,针对性开展维权关爱服务,守住妇女权益保障底线。

让广大妇女尤其是农村妇女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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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4月11日的“巾帼普法乡村行”启动仪式上,黄晓薇等指出:

  • 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把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移风易俗、平安建设、维权关爱等贯穿其中,服务妇女儿童,促进法治乡村建设,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启动仪式上,女法官、女检察官、女律师、女职工代表,普法讲师团以及乡村“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代表宣誓成立“巾帼普法乡村行”志愿服务队。江苏省妇联与陕西省妇联代表东西部省份交换开展对口支援普法工作框架协议。

资料| 全国妇联 陕西日报 央视 澎湃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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