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最高法院大法院12日作出终审裁定,认定位于首尔龙山区的总统府并非总统官邸,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禁止集会场所,因此应允许公民在总统府附近地区举行集会。

韩国公民团体“烛光胜利转换运动”先前针对首尔龙山警察署提起诉讼,要求其撤销在总统府附近地区举行集会的禁令。一审和二审均判决原告胜诉,裁定警方措施违法,并要求其取消相关措施,但警方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二审法庭认为,根据《关于集会及示威的法律》相关规定,总统办公室不属于总统官邸,因此涉案地点非相关法律中规定的应禁止举行集会的场所。大法院认定原审判决无误,并驳回警方上诉,终结审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