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湖南长沙一位

市民反映

66岁的母亲当保安期间被五旬保安队长多次性侵

受害者女儿林林(化名)称,父母入职长沙某物业公司当保安,当时的保安队长于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作案,“

他对我母亲实施了3次性侵,母亲曾用椅子挡门,枕下藏剪刀防身。”

林林称,母亲被嫌犯威胁不敢声张,直至2月25日第三次遭遇性侵才告知儿女并报案。

2月27日,长沙岳麓警方以于某某涉嫌强奸立案侦查并将其刑事拘留。4月3日,于某某被检方批准逮捕。

近日,记者走访案发地发现,于某某在枫雅名苑小区工作已近十年,而以65岁年龄应聘女保安的方某入职仅一两个月,其老伴也在这家物业公司工作。三人均只有二千多元工资。

当方某克服羞耻心以刑案报案、于某某被决定逮捕后,方某夫妇均被物业公司辞退。

“根本不存在辞退,因为超过60岁法定年龄了,不是正常用工,只是临时工,签订的都是劳务合同。这种临时过来干一个月、半年就走的情况,是行业业态,普遍现象。”育天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黄长回应说。

受害人称被性侵三次

2024年1月6日,农历十一月二十五日,来自湖南益阳农村65岁的方某和老伴一起入职了长沙育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育天公司),担任小区保安。由于三女儿元元(化名)在育天公司旗下的另一个物业担任项目经理,平时顾家少,家里又有两个孩子,老两口就来长沙投奔女儿,彼此也有个照应。

方某夫妇服务的枫雅名苑小区位于长沙西二环附近,是一栋建成于2010年的小区。小区只有4栋塔式高层,总共500多户。小区物业的保安队常年在6~8人左右。保安的工作职责主要就是保安岗亭开门、巡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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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某介绍案发当天贴消防标识的情况,前方走道内就是事发地。

方某身高不到1.5米,背已有些微驼。她称,她曾遭遇三次性侵。

据她称,第一次侵犯,就发生在她入职一周后的2024年1月13日10点左右,地点是小区地下车库的水泵房内。事发当天,保安队长于某某带她去小区各个地方贴消防检查标识,到了地下车库的水泵房,“他打开门,一把就把我推了进去。他力气好大,威胁我,说大喊就把我掐死。我喊了也根本没人听见。”方某说。

方某床头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有切菜的砧板和菜刀。方某称,被侵犯时,她想去拿刀,但手被于某某抓住,并被威胁掐死她。

“第二次,

我妈上了一晚上的班,睡得很迷糊,他直接拿钥匙进了我妈的宿舍。”

这一次,同样因为羞耻和害怕她没有跟任何人说。她仅跟老伴说,希望在房门上加装一把搭扣挂锁。但老伴以为她怕财物丢失,将挂锁装在了门外。

方某称,第三次侵犯在4天后又发生了。2月24日是正月十五,她老伴的姐夫去世,方某夫妇均向物业刑经理请假吊丧并获批,但于某某只允许其老伴回去。当天她本来待在女儿家,但于某某三次打其电话要她来小区值班。25日凌晨2点左右,她在宿舍休息,担心于某某进来,她还用凳子挡住了门,但于某某还是进来侵犯了她。方某说,由于她反抗,于某还抓伤了她的下体和乳房。

方某说,第三次被侵犯后,她鼓起勇气跟有正义感的同事说了这件事。

2月25日晚上7点,方某男同事刘某某和杨某某了解情况后,带方某去派出所报案。

方某称,在派出所,她因感到羞耻并未将全部实情告诉民警。民警以为其只是遭受了猥亵,组织双方调解,于某某赔偿了1500元给她。“他‘老婆’过来撒泼打滚,说我勾引她男人,骂难听的话,最后是几个警察把她抬出去的。”方某说。

据长沙育天物业枫雅名苑服务中心物业经理刑某某介绍,

于某某在该小区工作了十年,他刚来时觉得于某某还行,后面几年发现他工作很不负责,“安排他的事情他只表面答应,但不去做”。他曾向公司反映希望更换保安队长,但“公司有公司的考虑,一直没换”。

那么,对于于某某性侵方某一案,物业公司是否有责任?

黄长说,“于某某原来没有犯罪记录,(强奸方某)是‘即兴’犯罪。公司存在管理责任,但到底是个多大的责任?不是你我说了算。”

对于于某某在公司的“关系”以及联名信反映的其人品问题,黄长称,“一个保安能有什么背景?他与同事相处不好,但一个巴掌拍不响,只是‘哪方责任大哪方责任小’。他的问题之前也没反映(上来),他才53岁,在公司做了10年了,(这么点工资)找到一个53岁的人(当保安)不容易。”

来源:澎湃新闻、新京报丨

编辑:胡亚妮丨审核:田原丨签发: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