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了 吴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月16日作出的“吴人社劳监罚决字[2024]第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介绍,吴桥县桑园镇国娟饭店因违法招用4名童工,违反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吴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吴桥县桑园镇国娟饭店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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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