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考生测评项目:800米跑(每人最多可测1次,单次确定成绩)、10米×4往返跑(测试次数不超过2次,一次测评达标视为该项目合格,2次均未达标视为不合格)。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体能测评所有项目均当场次进行并予以确认,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一律不予受理;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需要举报事项的,需当场向监督人员提出,对事后报考人员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经审核无误后,进入考场参加体能测试。考生有缺考、违纪或任意一项弃考、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根据体能测试合格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内容及分数折算: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内容与公安日常基本工作相关,测评面试者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等,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60%。

注意事项:面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经审核无误后,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四)总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毛发检测、体检、考察。

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有且仅有一名考生为本招聘简章学历放宽情形或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则该考生优先进入毛发检测、体检、考察环节,否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重新对其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五)毛发检测、体检及考察

毛发检测: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进行毛发检测,毛发检测由镇远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经毛发检测合格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人民警察职位规定执行。

体检表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体检结果及时通知应聘人员。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镇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组织实施。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有本《招聘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毛发检测、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违纪、放弃等出现缺额时,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作为拟聘对象向社会公示,作为拟聘用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在“镇远交警宣传”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限为5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者应实名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证据和联系方式,由镇远县公安局负责查实。公示期间及期满后考生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及待遇

经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被聘用人员与镇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参照《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执行考核管理。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参照镇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发放,并根据工作年限逐年递增。薪酬标准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执勤训练津贴和加班补助、防尘等约28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五险一金部分),个人应缴部分由单位代缴代扣。

聘用人员由镇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统一管理使用并服从岗位调剂。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招聘公示期满之日起1个月内自行负责解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故意隐瞒禁止聘用情形或者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的;

(3)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者拒不服从其他安排的;

(4)严重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或者管理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徇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纪律监督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警务辅助人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的发生。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照相关招聘政策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为镇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ygov.gov.cn/),通过镇远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各环节的有关情况。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环境。报考者应密切关注指定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延误考试。

本简章由镇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1.岗位一览表.xls

2.报名信息表.xls

原文标题:镇远县2024年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zygov.gov.cn/xwzx/tzgg/202404/t20240412_842067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