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下午,秦皇岛市卢龙县刘家营乡桃林口村青龙河水域发生一起船只侧翻事故。经现场搜救和初步核查,事故造成31名游客落水,已全部找到并送医,其中1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0人在医院救治、无生命危险,9人已安全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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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4月13日,唐山市155名游客乘旅行社组织的3辆客车,在桃林口村附近用午餐后,其中31名游客到桃林口水库下游的青龙河水域,乘坐违法运营的观光游览船只时发生侧翻落水。目前,船主及相关责任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目前,已经了解到的情况是,出事船只为非法改装。很显然船主和相关从业人员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从伤亡人数来看,极有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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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得不说,这起事故是多方原因造成的。除了我们刚说的船主非法改装船主外,还有一些原因。

首先,船只是非法改装的,相关部门在日常检查的时候是否发现?有没有要求船主进行整改?整改为何没有落实到位?这里面是否有不可告人的秘密,需要进一步调查。

其次,遇难的是游客,他们是通过旅行社组织前来。旅行社在组团时候有没有核实相关接待单位的资质和情况,有没有发现船只不合规。

据悉,现场船只连救生衣都没有配备,这样的情况导游没有阻止人员上船,这是明显违规的。

最后,游客在船只没有配备救生衣的情况下,为何不拒绝上船?为什么心这么大,在乘船时,务必要穿救生衣确保安全啊,特别是老年人和不会游泳的人员,救生衣是救命的。如果这次事故发生前,乘船的都穿了救生衣,相信不会造成12人死亡。

出门在外旅游,一定要注意安全。遇到不符合安全规范的时候,为了自身安全,一定要拒绝!否则你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