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便利部分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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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便民利企有关改革部署,更好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促进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相关要求,决定对部分货车通行限制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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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便利车型:轻(微)型货车和车辆外廓尺寸符合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危化品运输车除外。

二、便利车型除高峰期(上午7时至9时、中午11时至13时、下午17时至19时)外,在合江城区不限制通行时段。

三、便利车型除合江长江公路大桥外,在合江城区不限制通行道路。

四、便利车型以外的所有货车进入合江城区须办理货车入城证,并遵守高峰期限行和合江长江公路大桥限行规定。

本通告自2024年4月15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