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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人民法院“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公开承诺

为切实履行“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职责,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辉县市人民法院作出如下承诺:

1.在青少年维权工作中秉持依法、负责、关怀、耐心、奉献的原则,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到实处。

2.立足审判职能,严厉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伤害、性侵、拐卖、虐待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3.认真审理好青少年刑事犯罪案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审判原则,结合青少年的身心特点,积极探索适合青少年生理和心理特点的审理新办法,最大限度的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

4.对涉及未成年子女的婚姻家事案件,应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指导当事人冷静面对家庭矛盾和亲子关系等问题,提出适当的解决方案,在避免冲突加剧的同时,把对未成年人的伤害降到最低。

5.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及青少年心理疏导工作。为“问题”少年及其家长提供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针对“养而不教”或监护人不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的情况,及时发出人身保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令,指导、督促监护人正确积极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6.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在履职办案中注重发现案件背后存在的监管漏洞问题,及时向学校、公安机关、妇联等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积极推动诉源治理和标本兼治。

7.积极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从法庭“走出去”与将青少年“请进来”相结合,通过法治进校园、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等形式开展多样化的法治宣传活动,引导、教育青少年学法用法,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和防范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8、开通青少年维权热线。保持热线畅通,倾听青少年的心声并如实记录,耐心化解青少年矛盾与心结,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联系方式:0373-6291282

监督电话:0373-6256123

来源:辉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