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权威不容挑战

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必将严惩!

近日,高安一名货车司机

担心自己超载运输

遇到交通运输执法检查时

为逃避处罚,一顿无脑操作

最后换来的是行政拘留5天

案情概要

2024年4月7日晚,高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杨圩中队执法人员在320国道龙潭镇皂上村路段执行职务时,发现一半挂车涉嫌超限运输,执法人员当即示意司机停靠于路边安全区域接受检查。

在前往过磅称重的途中,该车司机何某担心超限运输受到处罚,故意将车辆开到320国道旁边的水沟,导致半挂车侧翻,车上装载的瓷砖全部散落在地,其行为严重阻碍交通运输执法和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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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发生后,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立即报警,龙潭派出所接警后迅速赶到事发现场,详细了解了事情的过程并经现场查看,认为司机何某的行为涉嫌阻碍执行职务,当即将其带到龙潭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在事实证据面前,何某对自己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何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决定。

法律尊严不容侵犯

法律底线不容挑战

配合执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

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处置

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法律普及

妨害公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阻碍执行公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对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掌尚宜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