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现海量司法数据变成“活”管理效能,实现数据汇聚分析结果对促进审判工作导向作用,将“数助决策”和“数字法院”作为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实现路径。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从审判数据挖掘、分析、通报、会商、聚能等多角度展开探索。

加强数据质量动态监管。全面落实最高院、省法院审判质量指标考核体系要求,坚持数据服务审判,指标明确导向作用。通过严格落实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确保司法数据真实有效,3月中旬,吉林中院对基层法院组织开展了虚假立案、拆分立案等“数据注水”问题专项检查调研,并将数据真实性纳入日常审判监督管理和审务督察范畴。中院审管办加强案件信息录入规范指引,完善数据清洗、数据挖掘等基础性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反映审判实际。全面加强数据质量监管,通过与技术部门和科技公司沟通,对汇聚不及时、异常数据及时修复。在立案、结案阶段运用RPA技术实现录入数据内容智能体检,实现数据质量体检一案一表。及时监管案件办理进展信息录入,实现与诉服中心智能化设备和网上办案平台同步,主动向当事人推送案件办理动态。

强化分析掌握态势变化。充分借助“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省法院“云策”系统,实现审判质量管理指标动态抓取,对标指标考核区间值和全省平均值,加强对指标趋势变化跟踪分析。通过有效区分全市法院优势、劣势指标动态变化情况,加强对基层法院“点对点”的精细化管理。对个别法院上诉案件数量较多,上诉案件移送周期过长,倒查在落实判后释明等服判息诉工作和流程监管方面的薄弱环节。对个别法院诉讼案件增幅趋势明显,倒查在开展诉源治理方面的问题,做实诉前调解(保全、鉴定)和繁简分流等工作。中院审管办还建立了长期未结案件动态监管台账,对超期未结案件加强调度督导,对临近审限案件进行监管提示。通过下发《审判管理专报》,对全市法院开展数据指标监管典型做法进行推广经验,供全市法院参考学习。

定期通报加强数据监管。建立常态数据通报机制,中院审管办每月月初下发全市法院审判数据运行情况报告和中院业务部门指标数据通报,对收结案总体情况、审判业务条线审判数据情况进行通报。每月20日召开全市法院重点工作调度视频会议,由各基层法院对重点指标完成、长期未结案件、阶段重点工作进展等情况进行汇报,由中院领导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点评,提出下步工作部署。每月月初,通过中院内网和大屏幕公示中院部门案件收结,院庭长监管、阅核,案件质量质检,法官办案排名等相关情况。制发院庭长监督管理情况通报,司法公开舆情提示,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工作简报等,注重从审判数据质量方面,规范指导专项工作。全面落实“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指定专人定期将案件信息质检、文书质检、上网文书筛查错误等情况及时通报基层法院和中院部门。

数据会商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上级法院开展审判执行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工作部署,强化数据思维,运用指标监管、态势分析、院庭长监管、案件阅核、案件评查等数据会商载体和措施,从审判数据中发现审判管理工作短板,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压实各类审判管理主体责任。及时将指标变化和异常数据信息向基层法院、中院部门推送,加强审管工作提示,指导对审判数据进行自查分析,强化流程管理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审判执行对下指导工作的实施细则》,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基层法院审判工作指导。结合开展“薄弱”基层法院帮扶活动,加强对基层法院审判质效指标变化监管,帮助查找指标异动的具体情况。

吉林中院充分利用司法技术,加强司法数据统计分析和综合利用,围绕“数助决策”和“精品工程”建设,发挥数据指标引领和导向作用,为开展审判决策和司法调研等工作提供辅助数据支撑,实现管理聚能增效,有力促进全市法院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