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

正浩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一、招聘单位

乌兰察布市正浩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公司主营风电、光伏项目的投资、开发;新能源发展业务咨询、服务;新能源产业装备制造等能源行业相关领域的投资开发。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程序规范、择优录取”的原则,以岗适其人,人适其岗、人岗相匹为宗旨,从品德、知识结构、思维逻辑、专业技能、经验、综合素能等方面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核,以确保公司录用合格的人才。

三、招聘岗位

1.董事会副总经理1名

2.财务部财务专员1名

3.综合部董事会秘书1名

4.综合部综合文秘2名

5.综合部党建1名

6.综合部宣传报道1名

7.综合部综合宣传1名

8.综合部对外交流1名

9.市场部市场开发3名

10.工程技术部安全管理岗2名

注:如岗位应聘报名人员无法达到用人要求,可放弃此岗位,如某岗位有条件特别优秀的应聘者同时竞聘某一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增设应聘岗位。具体任职资格见附件1《乌兰察布市正浩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人员岗位需求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素质。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没有不良诚信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工作认真、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身心健康,无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的疾病或伤残,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985”“211”院校学历,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8.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户籍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招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机构审查调查的。

2.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聘的。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聘任管理等程序进行。

(二)报名形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9:00--4月17日18:00;资格初审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4月17日9:00-4月19日18:00。

2.报名方式:请竞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考试诚信承诺书》等相关证件资料发送至报名网站。

3.报名网站:http://hr.wlmjk.com/wlm-hr-zp-user(点击底部阅读原文)

4.岗位报名开考比例为3:1,若报名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按实际审核通过的人数,组织面试并择优录用。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为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是否符合选聘要求等进行审查。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因未如实填写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选聘考试、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资格初审采取线上审查方式、资格复审采取线下审查的方式。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四)面试环节

1.面试满分100分。评委会根据面试情况,对每个竞聘者进行最终评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80分(含80分),成绩未达者,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面试人员、面试时间、面试方式及地点祥见准考证,并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面试。

4.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必须本人参加,非本人或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的具体相关事项及成绩公布,将在乌兰美招考系统上届时公布。

六、体检

1.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2.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带上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和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任资格。

八、公示

1.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人员管理和待遇

1.试用期1个月;

2.转正薪酬体系执行《乌兰察布市正浩能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3.转正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享受休假福利。

十、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考。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市场化选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情形并经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乌兰察布市乌兰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具体实施。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乌兰察布市正浩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六)咨询电话:16604748886;咨询时间:9:00-12:00,14:30-16:00

乌兰察布市乌兰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5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