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在和自然界的相处过程中,逐渐认识到了许多自然现象与自身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但由于条件的局限,又因认识不到自然现象的科学性而无法解释,因而把这一切都归功于自然的作用力,于是就产生了最初的信仰崇拜。

春秋战国时期的楚国也有着浓厚的信仰崇拜,并且崇拜对象都很杂多,本文只是在庞大的崇拜系统中选取最能代表楚国的信仰崇拜做一个介绍。

一、动植物崇拜

楚国的动植物崇拜很大程度上是体现一种浪漫性。尊凤崇龙贯穿着楚国的各个方面,在文献记载中能看到对龙凤的崇拜,在青铜器、漆器、玉器、丝织品等出土文物上,更是直接用龙凤纹来做装饰,或者本来就具有龙凤的形状。凤并不是现实存在的动物,其原型应该是“一种或者几种凡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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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的形状,《山海经》中记载,凤凰出于丹穴之山,浪漫而又虚幻,象征着幸福、吉祥和正义,是楚人最崇拜的动物神。楚人对凤的崇拜,远远超过当时任何一个民族。根据《国语·郑语》和《史记·楚世家》以及江陵望山1和2号墓出土的简文记载,祝融是楚人的先祖。祝融正是凤的化身。

《白虎通义·五行篇》曰:“南方之神祝融,其精为鸟,离为鸾”。这里的鸾就是凤的另一种称呼。《白虎通义》虽然是汉代所出,但是以楚人的传统观念为根据的。相对于诸夏的尊龙尊凤,以龙为先,楚国虽也以龙凤并尊,但却是以尊凤为主。

不过在楚人眼中,龙和凤的形象都是造型轩宇,气度非凡。1949年2月长沙陈家大山的一座楚墓中就出土了一幅人物龙凤帛画,画中一龙一凤作争逐状,似乎是有祈求善而美的凤战胜恶而丑的龙。1973年5月在长沙子弹库1号墓中出土的一幅人物御龙帛画,画中一男子持缰御一龙,龙奋首卷尾作龙舟状,正载负男子飞驰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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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和凤在文学作品中,往往也是雄健昂扬的。《逍遥游》中曰:“乘云气御飞龙,游于四海之外”,在《楚辞》中,“凤”和“龙”先后出现达24次,其中诸多篇章频繁出现乘龙驾虬遨游天宫的词句,如“螭龙并流,上下悠悠只”,“凤凰翼其承旗兮,高翱翔之翼翼。”

先秦时期,以凤喻人是楚人的独创。《论语·微子》中的《接舆歌》曰:“凤兮,凤兮,何德之衰!”用凤来喻指孔子。楚人不仅以凤喻人还喜好以凤喻己。楚庄王在回答大臣时就将自己比喻成一只凤鸟,“三年不飞,飞将冲天;三年不鸣,一鸣惊人”。屈原在《九章·怀沙》中也有“凤凰在笯兮,鸡骛翔舞”的此句。

楚地流行骑龙乘凤以上天庭的说法,因为它们一飞冲天的姿态正好和楚人灵魂归天的观念吻合。因此凤在信巫鬼、重淫祀的楚人心中,被赋予了上通天庭、下达阴府的巫觋祭祀的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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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人认为“凤是至真、至善、至美的化身”,能够直上云霄,“扶摇而上者九万里”;又胸怀凌云壮志,意志坚韧,能浴火重生,是最完美的动物神,因而楚人极力烘托凤的形象。总之,楚人尊凤崇龙表现得非常突出,不但集中表现在物质文化方面,而且在精神文化方面也很突出。

二、信巫鬼,重淫祀

在远古时代,巫术往往是和祭祀交织难分,共同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汉书·地理志》云:“楚人信巫鬼,重淫祀。”巫术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社会文化现象,它在先秦时期普遍存在于各民族,但是各民族之间又有一定的差异。

先秦时期,各国基本都经历了一个崇巫的阶段,但楚人好巫,“楚越之间,其风尤盛”。春秋战国时期,中原地区巫觋地位不断下降,相反楚国的巫觋却一直享有崇高地位,为它国所莫及。楚人的信巫鬼,重淫祀可以从以下方面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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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人信巫重祀是自上而下的,统治阶级的推崇,使得楚国的巫风大为盛行,经久不衰。在原始社会时期,楚人的先祖祝融就长期担任华夏部落的“火正”,主持一系列的祭祀活动。从夏商以来,祝融的后裔一直继承着这个职位。

楚王在政治生活和军事活动中都会用巫祀活动。孙作云《九歌·山鬼考》中指出:“楚国的统治者,在政治上称王,在宗教上称灵修。”这里的“修”就是“长”的意思,“灵修”就是巫长的意思。楚庄王是在以大巫的身份祭祀天和地,祈求神灵帮助他成就霸业。

桓谭《新论·言体》记载一段关于楚灵王的事迹一般被看作是虚构的,但是楚灵王曾在宫廷中亲自主持过祭祀应该是可以确信。战国时期的楚怀王更是以隆祭祀而出名,任何军事上的行动都要进行祭祀。屈原《离骚》中则是直接称楚怀王为灵修,可以看出,楚怀王确是一位崇巫重祀的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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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的巫文化沉淀了一套从官方到民间皆较完善的巫觋体系。楚国自始至终,从上到下都盛行巫风,这也成为楚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数年的巫文化沉淀,楚国逐渐形成了体系完备的巫官体系。楚王深信巫觋之道,所以他豢养了一大批专为王室效力的巫觋。

楚国官方巫觋中有巫官、歌巫和神巫。巫官中的攻尹就是专门掌管祭祀之事。“攻尹之执事人”又可作“尹之执事人”,“攻执事人”就是“攻尹”属下执行祭祀之事的人员。

《周礼·春官·小宗伯》曰:“大灾,及执事祷祠于上下神示。”郑玄注:“执事,大祝及男巫女巫也。”这为小宗伯属下的执事人进行祭祀,简文中的执事人职能应与之同等。卜尹和占尹。卜尹和占尹是楚国专门的占卜官员。《楚辞·卜居》中载屈原:“心烦虑乱,不知所为,往见太卜郑詹尹。”“詹”和“占”同音互通,“詹尹”也为“占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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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楚国还有以巫为世官的家族观氏,原来为鄀人。鄀是秦楚之间的一个小国,一度入于秦,最后灭于楚。武王伐鄀,俘获了一个很有将才的鄀人观丁父,派他做了一军之帅,并且屡立战功。平王即位,观丁父的后人观从有拥立之功,做了卜尹。楚国的公族子弟,也有身为大巫的。如曾任申公的屈巫,字灵,灵是巫的别称。

神巫和歌巫。神巫和歌巫主要职能是替王室祈福、禳灾和驱邪,此外还适时为宫廷组织带有宗教色彩的娱乐活动。楚国不仅官方巫觋众多,民间的巫觋更是异常活跃。楚国的民间巫觋,有专门负责地方巫术活动的邑巫,还有私巫。私巫是专门为私人提供服务的。

《包山楚简》中记载有为左尹昭生前祭祀占卜的巫觋的名字,有的巫觋名字连续几年出现,应该是属于私巫。此外,楚国还有一种特殊的游巫。游巫比较自由,服务对象也不确定。《包山楚简》、《望山楚简》和《天星观楚简》中出现的贞人多达三十几人,其中以游巫居多。并且,楚国的游巫服务范围不仅仅局限在本国,还经常周游它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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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时通神方式多样且颇为独特祭祀活动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古人把人与人间的求索酬报关系,推广到人与神之间而产生的活动。巫觋与神灵进行交流和沟通,表达人的愿望和敬意,不仅需要歌舞乐的伴奏,还需要献上享神物品。总之,楚巫觋与神交流方式多种多样,且颇具特色。

歌、舞、乐并举,《礼记·乐记》载:“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乎心,然后乐器从之。”在人类社会早期,诗歌、音乐以及舞蹈是密切相关的,它们并不是单纯地为了娱乐,而是被赋予了某些神秘的色彩。

古代的巫师也因此成了最早的乐师和舞者,他们用歌、舞和乐作为与神沟通的媒介,通常在祭祀活动中用歌舞娱神,以此达到祈福禳灾的目的。《九歌》是楚地流行的祭神乐歌,纵览全文,可以还原出一个声势浩大的巫觋歌舞娱神降神的壮观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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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完整的祭祀过程,是歌舞乐的集合。一般由巫觋扮演神的形象,在钟和鼓、箎和竽等乐器的伴奏中,穿着华美服装的巫觋,随着歌声翩翩起舞,用特殊的动作和言语传达着祭祀者所想要表达的信息,以期获得神的帮助。朱熹在《楚辞集注》中载,歌舞乐交汇,融为一体,能达到乐神降神的效果。

享神物品独特香花芳草。《楚辞·九歌》多次提到了楚巫觋用香花芳草迎神。在巫风的长期熏陶下,楚人渐渐形成了一种特殊思维,认为香花芳草不仅能够装饰巫觋的外表,增添美丽,更容易吸引神灵的降临;而且花草的香味能够刺激神经、吸引异性注意。

椒糈,这是楚国独具特色的方式,用香椒拌着精米邀请所祭之神灵来享用;美酒,楚国巫觋最常用的一种方法,楚国巫觋在歌舞降神的同时,会献上各式各样的美酒,以便更好地招抚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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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神灵看作人,并与之相恋。与其他国家的“敬鬼神而远之”不同,楚国事鬼敬神而近之。楚国对待鬼神不仅近之,而且还将神灵人格化,认为它们跟人一样有七情六欲,与现实中的人形象并无差别。

在楚人眼里,但凡与他们关系较好的神灵,都会被幻想成人的形象,并且都是俊男美女,为了能与神灵相配,所以祭祀的巫觋也都是俊男美女。楚人在祭祀中通神的一个独特的方式就是倡导人神相恋相爱,神神相恋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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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方式只有在楚国才有,在中原地区以及后来的汉代都不存在。楚辞中的《湘君》和《湘夫人》是神神相爱的一个典型例子。楚人通过宗教仪式把对婚恋生活寄托在神的身上,巫觋们通过与神灵恋爱的方式娱神,祈求神灵赐福,希望得到神灵的眷顾。

三、总结

楚国非常重视自然崇拜,尤其是崇拜那些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生产方式和地理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的。楚国因其地处长江中下游,境内多河和山,常年水雾缭绕,激发了楚人的浪漫又虚幻的特质,崇龙尊凤之风最为盛行,喜欢以凤喻人喻己。大行巫风,上到统治者,下到平民百姓,其日常生活皆离不开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