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禾刀

码下这段文字时正是月黑风高之夜。黑夜可以放飞我们的无边思绪,但我们的视野也会因此而大大受限,自然也会限制我们远行的脚步。人文地理学之父段义孚对这一现象的解释是,“黑夜会极大地降低人的视力。人们失去了控制环境的能力,感到自己容易受到伤害”。在《恐惧景观》一书中,段义孚以随笔的方式,探讨了恐惧在个人和社会中的不同表现形式和成因:他描述了流行病以及超自然幻象所造成的恐惧,乡村和城市中的暴力和恐惧,对干旱、洪水、饥荒和疾病的恐惧,以及恐惧景观形成后灌输给民众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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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惧是否有先天性基因?段义孚没有急着作答,而是借助了一个“视崖”心理学实验阐明:婴儿出生越久,越可能拒绝去爬用一块玻璃遮盖的一个垂直的缺口。注意到,这里的“出生越久”,意味着婴儿获取知识的机会可能越多。这从侧面印证,人类恐惧的基因更像是后天培养或者“驯化”的结果。

段义孚从人文和社会学角度,分析了人类恐惧发展变迁的路线图。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人类对森林充满了恐惧,许多神话传说中的鬼怪都藏在森林里。数万年前,虽然人类率先从树上走了下来,在万物竞争中终于取得了优势,但生活在森林中的人类曾长期面临猛兽威胁却是无法抹灭的事实。正是出于对丛林生活的恐惧,人类学会了抱团对抗,其结果却是去森林化。

房子在许多时候被文学作品描述为遮风挡雨之所,然而这只是房子的功用之一。段义孚指出,“房子是一个有界限的空间,它有供人进入的门,必须得到保护”。从现代法律意义上讲,房门是公域与私域的界限。在更遥远的时期,房子还是人类用来抵御大多数野兽和毒虫侵袭的重要手段。而房子又是城市的基础。以今天的视角看去,城市就像是人类抱团取暖、抵御恐惧的结晶。

在抱团取暖的生存法则中,法律的意义不仅仅是规范社会秩序,还在于以最低成本最大限度消除恐惧。段义孚在这里着重举了十八、十九世纪的欧洲通过严刑峻法对抗犯罪分子的例子。那时的欧洲流行以公开绞刑方式震慑犯罪分子,结果公众强势围观,甚至因为围观人数实在太多造成踩踏,比如1807年的一次绞刑,27人因踩踏事故丧生。历史经验表明,严刑峻法对犯罪分子的震慑作用极其有限,对抗人类自身恐惧显然需要更多智慧。

那么,城市是否为人类对抗恐惧的最终归宿呢?段义孚显然并不这么认为。在这里,他又列举了噪声恐惧,还有城市发展面临的诸多新问题。相较于丛林火灾的“天意”,城市火灾更多源自人为。城市钢筋水泥森林为人类提供了庇护所,但在火灾中往往又会成为人类自身的囚笼。当然,城市给人类带来的新恐惧远不只这些,比如车祸等。

今天我们知道,随着知识积累的增加,我们的担心与忧虑往往会越多,正所谓无知者无畏。段义孚说:“我们既在寻找安全,又对外面充满好奇:不仅人是这样,所有的高等动物都是这样。”事物是矛盾对立的。好奇心驱使我们不断远足与寻找,远足与寻找推动文明进步,同时也会滋生新的恐惧。为应对新的恐惧,人类又会通过经验积累与尝试,不断寻找抵御恐惧的办法。有一个不得不说的悲剧是,为了不断抵御恐惧,人类常借抵御之名发明新的恐惧,比如核子武器。

对抗恐惧是人类适应自然的动物属性,人类今天所形成的那些经验知识,是不断摸索对抗恐惧办法的结果。不过,并非所有对抗都必须采用极端手段。为应对恐惧,人类进化出许多有趣的生活文化,比如握手、入殓、吃饭等,还有一些激烈对抗,甚至演变成了体育运动项目。

永远不要奢望没有恐惧,一个没有恐惧的世界是乌托邦。我们没有办法彻底消灭恐惧,或许可以这样说,只有恐惧不会有未来,没有恐惧也不会有未来。恐惧是人类从混沌走向秩序的动力,是从无知走向有知并发现新的未知的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