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费者反映称,去温泉度假村泡温泉,却突然发现自己成了别人手机屏幕上的“风景”。原来是该度假村为了营销引流,在顾客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播了泡温泉的画面。消费者与商家交涉后,商家删除了有她镜头的视频,但依然在直播拍摄其他顾客。

类似事情时有发生

2023年11月,据中国交通广播报道,江西矿疗温泉被消费者投诉:以营利为目的,但未获顾客授权同意,直播了顾客身着泳衣嬉戏玩乐的画面。

顾客周女士就此问题感到共鸣,她向潇湘晨报记者讲述了一段自己在购物逛街时被商家直播冒犯到的真实经历,“买完衣服还在试看,却被直播镜头拍到了画面里。”

她告诉记者,当时还在整理衣角,也不知道试穿效果如何,本来应该算是自己的私事,直播镜头一收录,就变成了别人都可能知道的“公事”。

反感被直播间观众“评头论足”

担心隐私被泄露

近期,社交媒体平台上有不少消费者吐槽自己在用餐、健身、逛景区购物时被商家现场直播,相关帖文、视频的评论区下方,许多网友对此很有共鸣,纷纷留言讨论。

留言区内,大部分网友对被迫直播出镜感到尴尬和烦心,尤其反感被直播间的观众“评头论足”。

有人直截了当表示,担心个人隐私被泄露,反感且厌恶商家在未告知的情况下,将镜头对向自己。把人的日常生活当成“直播素材”,公然播放出去。但是也有网友反驳:消费场景是公共空间,商家把镜头对着自家店铺直播,“惹到谁了”?

律师:消费者可通过多种方式维权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程向辉律师表示,当消费者发现自己被迫直播入镜时,可及时与商家沟通并要求其删除相关内容。若商家不予配合,消费者有权通过向相关部门投诉、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强制商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马丽红建议,有关部门也应加大对该类行为的处罚力度,引导经营者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宣传,不能用侵犯消费者利益的方式为自己牟利。

另外,商家在追求营销效果的同时,应关注顾客的舒适度。过于频繁的直播或过于侵入式的营销方式可能会让顾客感到不适。“商家如果通过直播方式进行营销,建议进行事先协调,找愿意配合的消费者进行参与直播入镜,不仅不会侵权,直播效果也会更好”,马丽红律师说。

媒体评:监管力量应该发挥积极作用

针对这种“伤害性不大,骚扰性很强”的消费侵权纠纷,不能总靠消费者个体咬牙较真去打官司维权,监管力量应该发挥积极作用。消保委作为消费者的“娘家人”,应该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监督经营者合法规范经营,积极履行相关义务;市场监管部门也要主动关注消费投诉多发领域,构建消费纠纷联动化解机制,一方面加强对于类似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另一方面也要主动出击,提前预防,平时就跟商家多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醒经营者加强自律,规范行为,要直播先征求允许,未经授权不可随意传播他人肖像和隐私,将恼人的纠纷化解在源头,让冲突和矛盾消弭在萌芽状态。

消费者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个体消费者的背后,是整个消费者群体的感受,是整个消费环境的状况。面对具有普遍性的侵权行为,要想让消费者挺起腰杆维权,就要发挥监管的力量,去约束商家行为,优化维权流程,增强消费者“不再沉默”的底气,帮助消费者及时、有力地守护自己的“脸面”,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综合自:法治网、潇湘晨报、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