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4月15日消息,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肖星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肖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肖星,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肖星利用担任共青团上海市委地区工作部科员、统战部副部长,上海市青联副秘书长,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支公司总经理,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肖星(图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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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星(图源:中国证券网)

公开资料显示,肖星,男,汉族,1971年12月生,江西上饶人,法学博士学位。

2005年7月,肖星进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先后担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浦东支公司总经理。两年后,肖星担任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兼香港分公司副总经理,此后陆续担任中国人寿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总经理等职位。

2013年8月,肖星开始担任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年后(2017年5月),他担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并曾在中国太平旗下多家子公司担任重要职务。

2020年6月,他担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执行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12月起兼任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2023年7月18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肖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日,中国太平保险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宣布,肖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执行董事、副总经理、企业管治委员会成员及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职务。

今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肖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肖星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不信马列信鬼神,搞迷信活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旅游活动等安排;违反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违规在职工录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弃守廉洁底线,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安排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践踏党纪国法,靠金融吃金融,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融资、业务合作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此后,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肖星作出逮捕决定。

极目新闻综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央广网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