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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关于当前我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有关政策解读,自2022年11月1日起,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职工的,自退休后每人每月领取100元的奖励扶助。无用人单位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岁开始每人每月领取80元的奖励扶助。奖励扶助资金每半年发放一次。

为方便群众申报,2023年11月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发了城市奖扶线上申报系统,自2023年11月1日开始启用。截至2024年3月31日,我市2022年1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年满60岁的无用人单位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已完成申报,目前进入各级审核阶段。2024年1月1日以后企业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年满60岁的无用人单位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可于2024年11月份系统开放后进行线上申请。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一、登录“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进入“城市奖扶”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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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分别选择“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或“城镇无用人单位居民”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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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2022年11月1日后我省行政区域内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退休职工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选择“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栏进行申报。

②年满60周岁的无用人单位的城镇居民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选择“城镇无用人单位居民”栏进行申报。

申请人自己不能确认的,可以向户籍所在村(居)、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咨询后选择填报。

三、根据提示上传相关资料,提交申请。

①申请人身份证正面;

②申请人户口本索引页及单页;

③配偶身份证正面(离异丧偶的可不提供);

④子女身份证正面

⑤独生子女父母证明,请到计划生育关系的管理单位或村居开具;

⑥退休相关证明,包括退休证(含电子退休证)或《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确认表》

四、提交申请后可以线上查看审核进度,了解审核进展情况。

如果审核驳回, 可在查询结果页面点击“修改填报信息”按钮, 修改历史申报信息后,重新提交。

五、咨询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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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地址:fcjsx04@163.com

编辑审核: 肥城市卫生健康宣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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