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林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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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傻,当牛做马伺候再婚老伴10多年,结果他去世前摆了我一道,一分钱的遗产也没给我留。哎,我朋友说的对:女人到了中年老,不管是离婚还是丧偶,真不适合再嫁,我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我47岁那年,我丈夫和女儿外出发生车祸,一起离我而去。好几年,我都缓不过来,觉得活着没意思,好几次都尝试追随他们而去,结果都被邻居、朋友和我亲弟弟给救了回来。

他们都劝我要放下过去,人死不能复生,还说如果我丈夫和女儿在上面要是能看到我,也不希望我过得这么凄凄惨惨。他们的生命太短暂,我应该爱惜生命,替他们好好活。

于是,在朋友的撮合下,52岁的我决定再婚,开始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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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嫁给了年长我6岁的老李,他是个退休人员,每个月有5700块钱的退休金,还有一套房子和两间用来出租门面房。关键是他就一个独生子,结婚后早就搬出去单独过日子了,家庭关系相对简单。

老李条件好,而我因为47岁的时候突发家庭变故而无心工作,失去了事业单位的稳定编制,成为一个打零工的人。52岁的我,为了养活自己,还做过兼职会计,以及保洁阿姨。所以,朋友劝我嫁给老李,只要日常照顾好他,以后我就不愁吃穿了。

我想一想也是,我都52岁了,虽然长相还可以,但毕竟人老珠黄了。而且,人家又不图我再给他生孩子,我住着人家的房子,花着人家的退休金,可不就得好好照顾人家嘛。

而且,老李这人脾气不错,对我也大方,每个月给我3000块钱,让我随意支配。虽然我们俩日常生活开销,像买菜做饭都已经花去一大半,但至少我有个零花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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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真的想好好过日子,好好开始新的生活,而老李对我也很尊重,我们俩日常也聊得来,所以我开始尽心尽力照顾他。

他胃不好,我就每天给他煮粥、煲汤,给他做养胃的饭。他腿有风湿的毛病,我经常给他热敷和按摩,我真的是把他当成我的亲人来照顾了。

10多年下来,用“当牛做马”来形容我毫不夸张,我也任劳任怨。

可是,去年的时候,他的身体忽然不行了,到了天天只能躺在床上的地步。而我照顾得更加尽孝,每天给他喂饭、擦身子、端屎端尿的,不敢有一点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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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我确实对他有一种员工对雇主的感激之情,二是我们再婚10多年也处出夫妻感情了。反正看着他躺在床上受罪,我心里也不好受。可惜,不管我如何尽心,还是没有留住他,今年今年初他还是去世了。

他去世后,我再次经历失去亲人的打击,每天坐在家里睹物思人,不知不觉就掉眼泪,精神也很恍惚。

可是突然有一天,老李的儿子小李来了,我以为他是来安慰我,没想到竟然是来赶我走的。

他说:“林姨,我爸也去世好多天了,您看你情绪也恢复得差不多了,要是你身体没啥问题,就搬走吧。这套房子是我爸妈留给我的,我爸也立遗嘱特意说明了。”

听了小李的话,我只觉晴天霹雳,我说:“小李,我跟你爸结婚10多年了,一直住在这里,你现在突然要赶我走,我也没地方去啊。再说了,我和你爸是夫妻,他立遗嘱我怎么不知道?他的遗嘱里没有提到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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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说:“没有,我爸只是口头说你以后嫁娶自由。他把银行卡里的存款,还有两间门面房连同这套房子,以及丧葬费等都留给了我。这是我爸的婚前财产,是他跟我妈一起打拼的家业,本来就应该属于我,怎么可能便宜外人呢?

呵呵,好一个“嫁娶自由”,好一个“外人”,我都60多岁了,还想让我三婚,老李对我可真好啊。

我冷冷地说:“不对,虽然这是你爸的婚前财产,但是我辛辛苦苦伺候了他10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你不能这么绝情把我赶出去。”

可是小李不听,非要让我尽快搬走,否则就起诉我。可是我无处可去,就是不想搬走,他就真把我告到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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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赶紧找律师应对,律师问了我一些详细情况,断定66岁的我既没有地方可以去,也缺乏劳动能力养活自己,说老李的那份遗嘱可能是无效的,因为他没有考虑到缺乏劳动能力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一个人立遗嘱时,应当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条也规定,老年人立遗嘱分配财产时,也要给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

得到这样的信息,我赶紧联系小李私下协商,告诉他:“你爸这个遗嘱无效,虽然这些都是他的婚前财产,但是丧葬费不是,而且他没有给我这个法定且缺乏劳动能力的妻子留有份额。”

小李一听“无效”二字,顿时有些心虚,因为他也知道这十多年来,都是我一个人尽心尽力伺候他老爹。尤其是从去年老李卧病在床之后,更是我衣不解带地照顾,小李只是偶尔来探望,连为人子女床前尽孝都没有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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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他挂断电话,可能是也咨询了自己的律师,当天晚上来找我面谈说:“林姨,你到底是想要钱,还是想要房子?要是要求太过分,我不介意跟你继续打官司……”

我听出来小李的语气明显没有底气,大概是知道自己老爸那样立遗嘱确实站不住脚,他自己良心上也有点过不去吧。

我说:“存款我不要,金钱补偿我也不要,我只想在这套房子里养老,你每个月拿出门面房的租金,给我当生活费和以后的养老钱就行。等我百年之后,或者动不了了,你把我送养老院就行,然后这套房子都是你的。反正你现在有房子住,也得了你爸上百万的存款,你也不着急要这套房子。”

小李见我这么说,只能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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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我的养老危机算是解决了,虽然到最后是一场空,但至少现在还有地方住,不用被赶出家门,流落街头。

但是我心里过不去,我觉得老李太狠心,毕竟夫妻一场。就算我俩是再婚,也一起走过了10多年,他为什么这么自私,对我这么狠心呢?

看来,我一个朋友说的是对的,如果不是遇到知根知底的良人,像我们这种中老年女人,不管是丧偶还是离婚,都不如一个人单着。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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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林大妈最后的感悟并不一定对,因为有些中老年女人再婚,日子过得比头婚还幸福,而且也收获了美好的晚年,但是不得不承认,林阿姨确实遇人不淑。

自己辛辛苦苦,掏心掏肺伺候了十多年的男人,结果临终前却连她的死活都不管,真的很凉薄。不过,最后她用法律武器捍卫了自己的权益,也算是老有所依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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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事过儿童图书编辑、儿童名著解析,写过企业家、养老院长、律师等名人采访稿,如今热衷生活故事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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