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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与区妇联联调联动,通过“法院+妇联”诉调对接工作模式,成功调解一起婚姻家庭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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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原告张某因家庭矛盾,起诉至华龙区法院要求与被告王某离婚,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通过调查得知,双方当事人感情基础深厚,王某曾因车祸导致生活不能自理,8年来张某一直无微不至地照顾王某,但王某身体康复后,性格发生较大变化,经常因琐事与张某发生争吵,并以各种理由打骂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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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调解时,双方情绪比较激动,承办法官在旁认真观察双方的表情和言语动作,判断双方之间存在的仅仅是日积月累的家庭矛盾,夫妻之间的感情其实并没有达到破裂的程度。为维护好这段感情,承办法官通过跟妇联、村委会联系,一起来到原、被告家里,从孩子成长、夫妻十几年的感情等角度出发,展开调解工作。最终,经过多方的劝导,王某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向张某道歉,张某也同意给王某一次机会,至此,承办法官成功让这对结婚十几年的夫妻继续携手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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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美满是家庭幸福的前提,社会的和谐更是由千千万万个幸福家庭组成。华龙区法院引入妇联参与婚姻家庭类纠纷的调解,将妇联的专业优势、行业威望和人民调解的优势结合起来,推动婚姻家庭类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实现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为社会和谐稳定引入更大的保证,不仅解决了家庭积怨,缩减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也有效缓解了审判执行压力,为解决婚姻家庭纠纷绘出华法“枫”景。

期数丨1985

供稿丨孟轲法庭 冯培源

编辑丨政治部 魏凯强

审核丨政治部 张雨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