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5日,来源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廊坊监管分局的消息,廊坊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已获批修改公司章程。根据批复,农信合作联社的修改内容以其提交的《廊坊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所附章程为准。同时,农信合作联社需在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章程变更,并将修改后的章程报告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廊坊监管分局。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该行政许可批复文件将失效,廊坊监管分局将办理许可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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