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张盼

通讯员 张嘉诚

4月15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天门法院仙北法庭干警前往四川省内江市,在外地客商游某家门口展开调解,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从对簿公堂转为继续合作。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成功在庭前化解。

双方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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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和解

从事饲料经销和水产养殖的四川游某,在2022年7月与天门某饲料公司签订《饲料销售合同》,合同约定游某采取赊购赊销的模式从饲料公司获取水产饲料在当地经销,同时饲料还供其自家水产养殖使用,待水产品上市销售完毕后再按约还款。四人为游某赊购饲料提供了担保。转眼到了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饲料公司却迟迟不见游某的回款,催收无果后,诉至天门法院

法庭干警在诉前通过电话、邮寄等方式均联系不上游某。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建议饲料公司进行诉讼财产保全。

得知账户被冻结的游某主动与法庭取得了联系,在长达一个多小时的通话里,游某向法官痛陈创业艰辛,并表示倍感压力,近两年受各种因素影响,当地草鱼销售十分困难,当前正在打开销路,拖欠饲料款属情非得已,希望法庭能解除保全。

承办法官听完后,一方面督促游某诚信经营,积极扩大销路,尽快还款。另一方面提出了可行的调解方案,游某初步同意,并表示会和四位担保人认真商量。随后,承办法官向饲料公司告知了游某的经营情况,如坚持诉讼可能会导致回款更加困难,给双方都带来不利影响,建议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实现共赢。饲料公司被法官打动,表示同意调解,并体谅游某的难处,在调解协议签订后向法庭申请解除保全。

为尽快促进案结事了,并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庭干警们利用周末假期迅速赶赴四川内江组织调解,将纠纷化解。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