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7月23日盛夏,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县(2002年,撤销丹徒县设立镇江市丹徒区)三山公社几名社员顶着烈日,在一个小池塘边戽水。几个小时后,池塘里的水快被戽光了,“咦,那是什么?”一个社员发现塘面露出一个白花花的东西。几个人围过去,顿时闻到一股恶心的臭味。但好奇心驱使他们走近细看,蓦地,几个人都被吓呆了:一具赤裸裸的尸体出现在他们眼前。

不一会,丹徒县公安局接到报案电话:“张巷大队一队的严六子、严龙斤、严十斤在饼六角水塘戽水灌溉时,发现塘底有一具赤裸的沉尸,尸体土反绑着三块大石头……”

警车在炽热的公路上飞驰,县公安局领导带领侦查人员火速赶赴现场。

现场位于三山公社张巷、白露、六村三个大队的交界处,地处旷野,十分偏僻,离最近的村庄也有一里多的田埂小路。

水塘面积为七十五平方米,原来水深三米,坡度较陡,塘边长满水草。尸体仰面沉于水底,尸体的颈、腰部反绑着三块石头,绳子上还沾有许多水草。这显然是他杀无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然而,现场是令人失望的。侦查人员在勘查中,现场除一具赤裸的腐败尸体、沉尸的三块石头和绑石头的塑料绳外,几乎没有得到任何重要线索。一起恶性案件的现场竟然没有取到任何重要物证。他们清除了塘边的水草,又对塘底的污泥进行清洗筛选,结果仅找到死者的少许毛发和几块趾骨。

侦查人员把目光从现场收回到尸体、石头、绳子上,并迅速查明:死者,女性,身高一米六左右,短发,体态微胖,下颈较大,牙齿齐整;根据牙齿和骨骼生长情况推断,年龄在三十左右。鉴于尸体头与身躯断离,指、趾骨脱落,深度肌肉与骨骼分离,推断被害时间在一年左右。由于尸体没有骨折现象,内脏未发现毒物成分,并已高度腐败,难以断定致死原因。此外,近一年内,丹徒县没有三十岁左右的年轻妇女失踪。

据此分析,死者是来丹徒县的外地人。

绳子,是农村栽秧拉线使用的绿色塑料绳,市场上有出售。

石头,三块分别为七十一斤、六十四斤和九斤,是从离现场四百米的白露村旁的滚水坝所取。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丹徒县公安局刑警队办公室里,柔和的灯光下,新组成的侦破组在分析案情。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感觉到,这是一起异常棘手的案件。狡猾的犯罪分子将外地的年轻妇女引至偏僻的地方杀害,沉尸塘底,并带走死者的所有衣物,没有留下任何痕迹。现在,被害者的尸体高度腐败,面目全非,难以查明被害者是谁;而不了解被害者,又将如何侦查凶手?

上级公安机关派来了刑事侦察干部,参加破案。经过一天一夜的分析、讨论,侦破组的同志们竟从没有线索中找出了“线索”,并运用推理方法,粗线条地勾画出了犯罪分子的“脸谱”:

1、凶手将外地妇女引至偏僻处杀害,对尸体作了较好的隐藏,说明凶手对现场情况相当熟悉。结合凶杀案件“近藏远抛”的特点,分析凶手是本地人,离现场不远;

2、凶手采用裸体沉尸、隐匿罪证、不留下物证的方法逃避打击,说明凶手作案老练、狡猾凶残,可能是一个惯犯;

3、凶手绑石块沉尸用的虽是一般秧绳,但至少可以说明,凶手可能是农村人;

4、尽管凶手沉尸用的是现场附近的石头,但从石头的分量,可以看出凶手力大气壮,可能是青壮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在勾画出凶手的“脸谱”后,侦破组认为:这起案件具有特殊性,有可能在排除重点嫌疑对象后,才能查明被害者。于是,他们果断地决定:打破根据因果关系侦查凶手的常规,兵分两路:一路负责查明被害者;一路集中力量排查作案的重点嫌疑对象。

查明被害者的工作在面上全面推开:镇江地区公安处召集全区各县、市公安局刑警队长紧急会议,布置查找工作;江苏省公安厅印了通报,发往华东、中南各省市,请各地公安机关协助查找;请公安部某刑事技术研究所塑了一尊被害者模拟像,发动群众辨认;侦察人员从广播、电视、报刊、通报、启事中搜集到一百二十五条走失妇女的线索,对其中92个年龄30左右、身高一米六上下的妇女,逐一进行调查甄别,可是最终都被否定。

在此同时,由二十八名精兵强将组成的侦察队伍,在两位局领导同志带领下开进了三山公社和上党公社,以张巷、白露、六村三个大队为重点,进行排查工作。他们深入到群众中,逐队逐户进行排查,在较短的时间内,排出嫌疑对象一百多名,经反复核实,形成重点对象七名。其中,张巷大队劳改释放的郑强嫌疑较大。

郑强是单身汉,身强力壮,因犯盗窃和破坏他人家庭罪两次被判刑,第二次劳改释放后,表现不好。1980年底曾收留一名外地妇女,非法同居,不久该妇女去向不明。但通过进一步调查,查到了郑强所收留的妇女的下落。

基本上排除了郑强的嫌疑后,侦破组集中力量排查其余六名重点嫌疑对象。随着调查工作的不断深入,发现五名的疑点明显下降,唯有白露大队的窦阿荣嫌疑上升。

窦阿荣,二十九岁,1978年因盗窃被刑事拘留十个月,妻子与他离了婚。释放后,窦在镇江等地拖板车、做小贩,仍有盗窃、流氓、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1980年秋,他突然外出不归,与家中通信,从不留真实地址,信件均由朋友转交。1981年6月,他从安徽带回有夫之妇谢某姘居。1981年7月22日,他见社员到现场戽水,又突然外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侦查人员在深入其家中调查时,发现一团绿色塑料绳,与捆绑沉尸石块的塑料绳相似;经红外光谱定性、差热分析和物理机械性能测试,认定两者一致。随后,侦查人员依法对窦家进行搜查,又在窦阿荣的衣橱内搜出一件女式半新蓝色涤卡春秋衫,经窦母、原妻、姘妇辨认,均否认是她们的衣服。请服装裁剪师测算,穿衣人的身材与被害者相似。

由此可以认定,窦阿荣杀人嫌疑重大,县公安局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查明窦的去向。8月4日夜,当窦阿荣潜回家中时,县公安局依法将其收容审查。

侦破组考虑到,尽管窦阿荣作案嫌疑重大,但尚无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因此,对其采取了边审边查,以查为主,审查结合的方法。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审查,侦查人员认识到,对窦阿荣这个可能隐瞒重大罪行的惯犯,在未掌握发案时间、被害人是谁、被害原因等情况时,他是不会轻易交代的。于是,侦破组决定:围绕窦阿荣的女性关系人开展排查工作,以查明被害者。

侦查人员在做好一位知情人的工作后,知情人交出了窦阿荣在1980年秋出走后写给他的几封信和几张女人照片,其中1980年12月7日的信中提到他有了“理想的对象”。一个月后,他又寄来他与一个年约三十、名叫赵某的女人合捧一束鲜花的半身“结婚照”,以及两人在武汉长江大桥合拍的全身照。可是,1981年6月,窦阿荣带回的却是谢某。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赵某会不会是被害者?

侦查人员在安徽省宣城县找到了此人。赵某是1980年12月中旬与窦结识的,然后冒充夫妻贩卖《生活常识》。赵某反映,1981年1月初,她与窦去武汉经过芜湖码头时,一个小矮个码头工人与窦逗趣:“你真有本事,又带了一个女的。”由此可见,窦在芜湖还和其他女性有勾搭。

侦查人员在长航芜湖派出所的协助下,找到了小矮个工人。他提供,1980年10月,窦在芜湖码头与一个叫“小南京”的菜贩混在一起,1981年再未见过“小南京”来芜湖。为了追查“小南京”的下落,侦查人员访问了数百名码头工人、菜贩、市管人员,根据他们提供的线索,几经周折,终于在睢宁县找到了“小南京”。

此间,有人向丹徒县公安局反映,在镇江做临时工的妇女胡海梅一年前失踪,胡海梅曾与窦阿荣恋爱过,两人关系密切。侦查人员前往胡海梅的家乡调查,胡海梅的年龄、身高与被害者相近,其亲属、村邻看了被害者的模拟像后,都认为很像胡海梅。可是,侦查人员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在湖北省嘉鱼县又找到了胡海梅。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七个月过去了,侦察人员踏破铁鞋,奔波数万里,查遍有关的五个省的数十个市、县,一一否定了与窦阿荣接触过的二十六名妇女,但仍然没有查明被害者,甚至连一点点线索也没有。查找工作一时陷入了困境。

侦破组重新坐下来研究案情。镇江地区公安处领导同志主持了这次案情分析会。经过对几个月侦查工作的分析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原来判断的重点嫌疑对象是正确的,下一步的侦查重点应搞清窦阿荣1980年9月出走之前的情况。

在侦查人员再次走访知情较多的赵某时,她提供了一个重要情况:1981年4月,窦又在赵某家过了一些日子。一天晚上,窦突然提出要回家看看。说“这几天心慌得很,家里可能要出事,我得回去看看。如果家里没事,三天就回来;要是出事了,就来不了啦”。结果,窦阿荣第三天就回来了,身上还有去镇江的船票。

窦阿荣担心家中出什么事?侦查人员查明了他1981年4月9日深夜潜回镇江,不敢直接回家,在邻近大队的一个朋友徐某家落脚,让徐某的妻子到白露村叫来内弟打听情况,托内弟把水果、糕点等带给其母,连夜又离开镇江。

侦破组认为,窦阿荣到了家门口不敢回家,可能就是作案后恐惧、紧张心理的表现。这进一步证明了窦阿荣在作案后不久就匆忙外逃的可能性。

侦破组对窦阿荣1980年9月出走前一段时间的活动进行了系统地梳理,查出他这段时间的活动地点在镇江市。侦察人员来到镇江京江闸、京几路一带调查了解到:窦在1980年8、9月间,因赌博将板车、冰棒箱、手表、自行车等物全部输光,9月6日与黄某偷一个工地的两辆板车,卖九十元,也全部输掉,连吃饭的钱也没有;9月中旬,窦不知从何处搞来许多迷信品锡箔贩卖,一次曾卖给朱某一百二十刀;9月下旬,他却匆匆出走,行踪鬼祟,直到1981年6月才敢回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然而,窦阿荣在供词中,却只字未提贩卖锡箔的事,还故意将出走时间说成是七、八月。侦破组认为,这里面一定有蹊跷。在再次提审窦阿荣时,当侦察人员其出不意地点出他贩卖锡箔的事,窦当即惊慌失措、语无伦次;侦查员趁势追问,窦勉强作了交代:

1980年9月,在镇江七号码头,碰到本县上党公社义村大队贩梨的老头和一个三十多岁的苏北妇女,三人合伙贩卖锡箔。至于这妇女的姓名、住址,窦却不肯吐露。

侦破组决定查清这苏北妇女的下落,打开僵局。

需要查明的这个苏北妇女,是窦阿荣接触的第二十七个女性。这第二十七个会不会和以前的二十六个一样被否定呢?侦查人员没有动摇信心。他们认为,每否定一个,就是向破案的希望之门迈进了一步。

侦查人员在上党公社找到了贩梨的朱老头。他回忆了当时的情况:1980年9月的一天晚上,他和一个卖鸡蛋的苏北妇女邂逅于镇江七号码头,这妇女三十岁上下,中等个子,圆面孔,短发,但不知道她的姓名、住址。他们谈起做生意的事,并准备合伙贩螃蟹卖。正说着,窦凑上来说,镇江锡箔有销路,可以赚大钱。于是,他们谈妥合伙贩卖锡箔。第二天一早,他们由窦带路,乘车到苏北买锡箔。先在一家买了三十元,不够,由卖锡箔的这家人将他们带到另一家又买了五十元。付钱时,窦说钱包被小偷偷去了,是这个女人替他垫付的。当天,他们赶回镇江。在一起卖了一天后,窦提出分开卖,有意将朱老头打发走,朱也看出窦这人心术不正,同意分手,窦就带着苏北妇女走了。

这个苏北妇女的特征、年龄与被害者相符,使侦查人员看到了破案的希望。可是,要查明这个在苏北范围内的妇女,仍然是大海捞针。苏北几十个县、市,几千万人,从何“捞”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侦破组研究后,决定从四个方面同时进行查找:

一是沿贩卖锡箔的路线开展调查;

二是在苏北妇女卖鸡蛋涉足的贸易市场,访问卖鸡蛋的、市管人员、车站、码头服务员等,了解特征、年龄与那个苏北妇女相符的失踪妇女;

三是请附近有公路、水路直通镇江的苏北七个县、市公安机关协查;

四是寻找卖锡箔的两个老人,请他们提供有关情况。因为两男一女同去买大量的锡箔,并且自家的不够带到另一家买,应当对买主有一些印象,在买卖过程中,或许说起姓名、住址、家庭等情况;买卖双方同是苏北人,至少可以从口音上判断出那妇女是哪一带的人,从而为进一步缩小查找范围提供条件。

前三方面的工作迅速展开了,唯有寻找卖锡箔老人的工作遇到困难。窦阿荣不肯交代,朱老头是个老实憨厚的农家,没有文化,未出过远门,说不出两户卖主的姓名和住址。当时在去苏北买锡箔的路上,他一路睡觉,连下车的站名和车票票价也不知道。现在他只有一点印象,好像下的是一个小站,渡过一条“十”字形大河,步行不久即到第一户卖锡箔的人家了。

侦查人员只能根据三人当天返回镇江的这一情况,推断两户卖锡箔人家居住地区的大致范围。他们画了公路交通图,标上各站站名、票价、班次和时间进行推算,又根据江都县公安局提供的该县二姜、吴桥、汤头三公社,1980年曾有人制作锡箔的线索,前往一一察看,并带着朱老头实地辨认,最后确定下车地点是在二姜公社周家楼车站,又找到了出售锡箔的两个老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在姓周的人家,其小女儿回忆说:“那天,是有二男一女来买锡箔的,女的还把我叫到门外,问我家的住址,说有了住址,下次一个人来买锡箔就好找了。我告诉她后也问了她的住址,我记在一个小本子上了。”她当即找出了小本子,上面写着“高邮县汤庄公社余东大队四队夏扣萍”。

侦查人员如获至宝,星夜赶到高邮县汤庄公社余东大队。该队确有夏扣萍,是队里的会计,其姐姐夏扣粉,1980年秋去镇江贩卖鸡蛋后至今下落不明。

经查,夏扣粉,三十三岁,余东大队四队社员,家有丈夫、儿子和女儿。她作风正派,勤劳善良,夫妻恩爱。1979年因丈夫生病,家庭经济困难,才外出做临时工、小贩。

夏扣粉是不是被害者呢?

夏扣粉的亲属证实,从窦阿荣家搜出的蓝涤卡春秋衫,是夏离家时所着;裁剪这件衣服的裁缝,也同样作证;侦破组又取夏穿过的衣服作嗅源,与蓝涤卡春秋衫同时送常州、南京进行警犬鉴别,三条警犬都认定气味一致。

至此,被害者为夏扣粉无疑。

1982年8月16日,侦查人员将窦阿荣从收容审查站提出。这个凶残的罪犯根本没想到他的末日已到,还在白日做梦,以为是公安机关查不到证据,放他出去。他得意地问同时被收审的人,有没有信带出去。当他被押到高墙外的阳光下,听到一声“你被逮捕了”时,他瘫软了下来,在大量的证据面前,不得不交代了杀害夏扣粉的罪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1980年9月13日,窦犯因赌博输了钱,四处猎取盗窃目标。当晚,在镇江七号码头上遇到朱老头、夏扣粉。他见夏扣粉长得漂亮,攀谈中又得知她有钱,顿起歹念,以贩卖锡箔诱夏扣粉上钩。9月15日,窦犯把朱老头打发走后,带着夏扣粉在新丰、渣泽等地卖锡箔。深夜,窦犯将夏扣粉骗到发案现场,先将她侵犯,抢得六十元现金和未卖掉的锡箔,然后将她推入水塘,捺在水中窒死,藏尸于水草丛中。十六、十七日两晚,窦犯将被害者衣服、鞋子、扁担、柳条包分别埋藏、抛甩,因春秋衫质地较好而洗后收藏。

根据窦犯的交代,找到了被害者的衣服、鞋子和扁担,最终证明窦就是杀害夏扣粉的凶手。

不久,窦犯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沉尸两年的夏扣粉终得洗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