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怀疑隐私被偷窥该怎么办?

闽南日报记者 肖颖婧

近日,读者颜女士向记者反映,有人在小区业主群发了一张照片,吐槽对面楼的住户在阳台架一台望远镜看向对面的楼,而这栋楼正是颜女士所住的楼栋,群里的业主为此争执不休。颜女士更是感觉不舒服,害怕隐私被偷窥,她向记者询问,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颜女士告诉记者,她所在楼栋的客厅玻璃窗正对着对面楼栋的阳台,两楼栋间距离不过几十米。天气又潮又闷,为了保持通风,她经常将客厅窗户打开,觉得自己所住楼层较高,应该没有什么不妥。“群里有人说了这件事后,我才意识到高层也不安全,虽然不知道对面的人架着望远镜是要做什么,但是很担心自己的隐私被偷窥,都不敢开窗户了。”

“后来,我去朋友家做客,朋友家孩子的一句话提醒了我。”颜女士说,朋友的孩子喜欢拍天空,在拍摄夕阳时,放大相机的焦距,可以清楚地看到对面阳台窗户里的人,“当时我也试了一下,确实看得挺清楚,但孩子看了业主群里的照片,说那是天文望远镜,现在很多同学都喜欢天文,大家常常在一起讨论天空和星星,可能我家对面的望远镜也是小孩子用来看星星的。”颜女士认为,在阳台上可以清晰地看到别人家,还有一个主要原因是现代城市住宅的楼间距都比较近。颜女士表示,虽然放心多了,但防人之心不可无,她打算将自家的窗户换成单向透视玻璃,或者贴上防窥膜,或是加装纱帘。

记者为此咨询诚正司法鉴定所许小艳律师。许小艳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6款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至10日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有证据证明自己被偷窥了,被侵权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侵权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证据确凿,情况属实,偷窥者就侵犯了他人隐私权,被侵权者可以依法追究偷窥者的民事责任,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停止侵权,并赔偿一定数额的精神抚慰金。

来源:闽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