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公示显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因一项目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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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号“京建法罚(市)字[2024]第0100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位于大兴区的新建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新航城站站房及动车所生产生活房屋等工程CJLLXZF-1标段的总包施工单位。2023年11月29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标段新航城站站厅层19/C轴结构柱已完成三分之二竖向40×60×4mm热镀锌方管的安装,结构柱与竖向40×60×4mm热镀锌方管之间采用8#热镀锌槽钢进行连接,不符合工程设计图纸《新航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工程新航城站装饰装修白色方柱节点图》(图号:DT-02),该违法行为未造成质量事故。该行为涉及的分项工程合同价款依据《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是257164.34元。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的行为,该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瞿宝仁,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丰志广。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3500A010的规定,对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处工程合同价款2.5%的罚款,罚款金额6429.11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