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轰轰~~轰轰轰~~
一阵刺耳的发动机声音轰鸣而来
未见其车先闻其声
“飙车炸街”属于违法行为
不仅扰乱市民的正常生活
更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整治持续进行
春季天气回暖,骑行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人员增多。同时,“电摩”违法乱象也有所反弹,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安全交通管理工作,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持续开展“电摩”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深化“电摩”通行秩序常态化管理,消减交通事故风险隐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行动中,大队分析研判“电摩”,出行规律特点。通过视频巡查、设卡拦截、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严查非法改装、无牌无证驾驶、超速行驶、翘头炸街、恶意扰民等违法行为。对涉及学校学生“电摩”的一律抄告学校,由学校通知家长前来处理,并责令家长、监护人加强管教。
同时,坚持整治与宣传同步、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积极向电动摩托车驾驶员宣传,非法改装、无证驾驶、非法竞速,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进一步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案例曝光
2024年3月11日15时许,一名少年驾驶非法改装的电动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沿文峰山路自南向北快速行驶,当行驶至长沙路路口时,竟在道路中央翘起车头,玩起“炫技”,终因速度过快躲闪不及,与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 !
“飙车炸街”除了扰民之外
又有哪些潜在的危害呢?
1.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原有的技术参数,其突出部位易刮擦其他车辆及行人。
2.更换、加亮氙气大灯对交会的对向车辆驾驶人,以及同向的前方车辆驾驶人视觉可能造成短暂失明,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3.改变转向灯颜色、改装刹车灯为闪烁形式、灯罩贴膜等,容易导致其他交通参与者误解车辆发出的信号,从而引发不必要的交通事故。
4.改变车辆发动机输出功率,不仅产生强烈的噪声污染,还容易导致车体发生自燃。
5.改变车辆的底盘结构、轮胎、悬架、刹车系统,将会影响车辆的制动、平衡 ,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相关法律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第一项: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第二项: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的规定。对此类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当事人处以5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第一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拘留15天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每个交通参与者
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请广大市民群众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抵制“飙车炸街”“非法改装”行为
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