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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丰南法院王兰庄法庭干警为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纠纷,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变坐堂办案为上门调解,驱车一百余公里赴天津某工地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切实增强了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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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王某系河北省保定市人,被告兰某也不在户籍地唐山市丰南区居住,且经常性不接电话,该案件向被告送达成为一大难题。王兰庄法庭书记员多次与原告沟通了解情况,经过多方调查终于得知被告兰某具体地址。主办法官孟寅生认为原、被告双方确实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来到法庭参加调解,但该案仍有可能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为便利当事人诉讼,及时实质性解决纠纷,4月10日清晨,法庭3名干警付威、肖云飞、李昆从丰南区出发,驱车一百余公里到天津市的某工地内找到被告兰某。同时,本案原告也从保定市出发到天津参与调解。当天,经过书记员的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丰南法院始终坚持将“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落实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来源:丰南法院

编辑:王士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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