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九派新闻评论员 文和刀

近日,一起“学生与醉汉冲突被刑拘”事件引发巨大关注。

据红星新闻报道,3月31日晚,济南某学校内发生一起冲突事件。知情人透露,因3名醉酒男子假装外卖小哥戏弄一名女同学,双方发生口角,3名男同学发现后进行制止。此后3名醉酒男子闯入学校,一名醉酒男子掐了男同学小超的脖子,小超挥拳反击后,该醉酒男子倒地。此后,倒地男子送医后被确诊为脑疝,小超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4月16日最新消息,小超父亲透露:孩子目前已取保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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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超这一拳,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这是案情判定的关键所在。若真事出有因,既然“路见不平”,何以“锒铛入狱”?这是公义拷问的焦点所在。

舆情沸腾,一些暂无依据的猜测流言也在同步滋生。必须指出,在详实全面的调查结果发布之前,任由舆论“执法”不妥,现在就下判断谁是谁非还为时尚早。

舆情沸腾,是因为人心底都有杆秤——“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只有一份有理有据的调查结果和公平公正的处理方式能够平息这一切,击溃流言,抚平焦虑。对此,公安机关表示高度重视,案件已经被提级办理,专案组进驻当地分局,检察机关也受邀同步介入案件并给予指导监督。

在激烈的讨论中,一些有着类似案情的过往案件又被重新提起。2018年,一起“昆山反杀案”震动全国,引发了一场关于“正当防卫”的大讨论。一轿车与自行车发生摩擦后,车内一名男子拿刀砍中骑车人。长刀落地后,骑车人捡起长刀反过来砍向车内男子致使其死亡。骑车人于海明最终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该案。次年,该案被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昆山反杀案”详细的案件定性理由中提到,“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判断‘行凶’的核心在于是否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司法实践中,考量是否属于‘行凶’,不能苛求防卫人在应急反应情况下作出理性判断,更不能以防卫人遭受实际伤害为前提,而要根据现场具体情景及社会一般人的认知水平进行判断。”在今天,这些明确的发声依然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相信一份公正的案情调查定性结果不会让我们等待太久。每一次司法案件进入公共场域,都是一次普法。办案如铁,铁在公平正义的力量,铁在人民群众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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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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