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道路通行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谐、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河源市公安局决定从2024年4月25日起,在江东新区启用一批监控设备(详见附件),对机动车逆向行驶、不按所需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规定停放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依法给予处罚、记分。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文明守法出行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附件:江东新区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一览表

河源市公安局

2024年4月16日

附件

江东新区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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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源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