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当中,经常听到一个名词就是“家务补偿”,甚至有新闻报道家务补偿可达上百万。那我国《婚姻法》有规定家务补偿到底要赔多少钱吗?答案是没有标准答案,因为这个是看人下菜碟的。法律给了法官自由量裁权,但是具体能给多少钱,就要看你配偶的经济水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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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北京土著李总和小丽离婚,李总婚前房产3套,年收入50万,两口子没和公婆同住,婚后的共同财产存款都有200多万。小丽是外地嫁入北京的,当前工作的收入一般般,那法官给小丽判的家务补偿就可以很高,因为李总账户上有这多钱可以拿出来。就算拿不出来,也可以卖掉一套房子后再赔给小丽。所以,小丽的家务补偿是价值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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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在北京小李和翠花就不一样了,小李全家都挤在胡同一个两居室,家里还有父母,两口子也就一个房间。房子虽然在3环内,但是胡同深,房子老,价值不是很高。翠花一边孝敬公婆,自己还要上班,比小丽辛苦点。但是小李和翠花离婚的时候,让法官犯难了,两口子收入仅仅是覆盖日常花销,没有存太多钱。房子虽然已经过户到小李下面,但是人家一家人就这一套房子,分割了就要卖掉,两个老人没地方住了。综合考量后,法官判的家务补偿只有十几万,其中一半还是要小李自己去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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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胡同

到这里有人要杠了,如果两人结婚后,条件好,请的是保姆呢,家务活基本不用自己动手,怎么判?生了孩子,就用养育孩子的补偿费,之后每个月的抚养费。再进一步,没有孩子,家里请保姆,怎么判?这种情况下,如果家里房子多,出租,那就是“打理房子补偿费”,如果只有一套房子,那就是“房屋养护费用”。不过,这两个的补偿一般没有家务补偿金那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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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养护补偿案例

说到这里,大家都清楚了,家务补偿费就是国家给你开的空白支票,你能要到多少钱完全取决于你另一半的财务状况。如果你的配偶是真穷,哪怕你一年365天苦逼的做家务,也分不到什么钱。所以说,《婚姻法》别改来改去,你得让人家先“上车”,结婚了才能实现转移支付和各种“补偿”。给婚姻设置一堆的条件,人家觉得门槛和成本太高不结了,那些空白支票找谁兑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