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重庆市城市管理局网站发布《渝城违建罚决字〔2024〕0011号》行政处罚决定,对重庆远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附图内容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2.77万余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渝城违建罚决字〔2024〕0011号”显示,重庆远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建设的启迪协信▪敬澜山(一期、二期)项目,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附图内容进行建设,属于违法建设。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依据依据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重庆远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启迪协信▪敬澜山(一期、二期)项目D2#楼车库存在面积共计1538.71平方米封闭空间的违法建设行为,不影响规划实施,按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1538.71平方米×1480元/平方米×10%=227729.08元(大写:贰拾贰万柒仟柒佰贰拾玖元零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