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阳晚报

2024年4月16日早上6时许,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二戈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南明区云关乡九公里附近一林场发生山火。

接警后,二戈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火灾现场,在民警、消防人员和现场群众的积极扑救下,山火得以迅速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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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山火是谁引发的呢?

民警在火灾现场走访周边群众,寻找目击证人,发现杨某昌(男,51岁,贵州七星关人)行迹可疑。经深入调查,山火系杨某昌故意纵火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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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杨某昌因长期酗酒被家人规劝多次,遂对家人产生积怨。4月16日凌晨,家人又前来规劝,杨某昌一气之下离家外出,窜至云关乡九公里一林场。为发泄心中愤恨,杨某昌用打火机点燃林下松针,引发山火,火乘风势,很快蔓延开去,致使七亩左右的林带被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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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场指认过程中,面对一片烧焦的林带,杨某昌心里非常难受和悔恨,“现在连哭都哭不出来了”。

同时,杨某昌希望大家要以他为教训,“放火烧山,真的要着抓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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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杨某昌因涉嫌放火罪已被南明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一点星星火,可毁百年林。在春夏之交森林火灾高发期,大家进入林区,务必提高防火意识,不要在野外违规用火,一旦引发火灾,不仅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还会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来源: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