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 (记者 屠瑜)电瓶车停在楼下突然自燃,两辆电瓶车因此被烧毁,罪魁祸首居然是超标电池!4月11日晚,长宁区茅台路一小区发生因电瓶车违规使用超标电池引发火灾,1名车主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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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联合执法 警方供图

4月11日18时40分许,长宁警方接到110报警称,茅台路一小区内发生火情。所幸事发时刚好有居民经过,在起火后第一时间报警,民警到场后即会同消防将火完全扑灭。事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现场有2辆电动自行车被烧毁,另有部分电动自行车受到不同程度损伤。

经过民警和消防部门现场勘察,调查发现该电动自行车当时未处于充电状态,但因使用超标电池导致发生自燃。涉事车主李某在被民警找到后交代,其为了方便工作,故购买了配有超标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未曾料到会造成如此严重后果。目前,李某因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已被长宁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针对近期发生的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事故,长宁警方紧密配合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有关职能部门,围绕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维修网点等,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规范市场经营,消除源头隐患。治安支队会同各属地派出所,深入各小区、商务楼宇等有较大电动自行车使用需求处所,全面开展涉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从严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堵占疏散通道等消防安全隐患。同时将持续加大日常安全宣传力度,开展多渠道、高频次、全覆盖式针对性宣传,并通过演练等形式,督促管理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完善安全标识,确保消防设施完备,进一步提升大众安全意识。

警方提示:消防安全,事关人人。请广大市民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并定期自查电瓶、线路等,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同时在日常生活中,市民要通过规范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进行充电,严禁“飞线充电”“入户充电”等行为,为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