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加拿大BC省最高法院审理了一起有关父母以1加元将房子所有权转让给儿子的案件,发现其中存在不少的猫腻。

据悉2016年的时候,华人男子Hai Huang和他的妻子以1加元的价格将他们价值50万加元的房子的所有权转让给了他们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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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2016年7月中旬,也就是转让前三个月,Huang成为了一起民事诉讼的被告,原告Jian He表示,Huang击穿了他的耳膜,并造成创伤后应激障碍。

在提起诉讼后,这件事经过了法院的审理,于2018年2月结束。

当时Huang否认对He造成任何心理伤害,但陪审团却不这么认为,最终判决Huang赔偿He 436,768.76加元外加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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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公布后的第二天,He的律师对Huang的这处房产进行了土地所有权搜索,发现转让是在诉讼进行到一半时完成的,所有权上登记的对价是‘1加元和自然的爱与感情’。”

He和他的律师认为,Huang就是不想支付赔偿金,才会做出转让房子的举动。

然而,Huang和他的妻子声称,考虑到他们儿子即将结婚,房子的转让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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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Robin Baird写道:“Huang认为,中国的习俗要求男方的父母在婚礼前将所有财产转让给男方,以确保女方及其家人得到充分照顾。

而且中国人的习俗是,即使结婚了,孩子也应该继续和父母住在一起,承担起家庭经济和支付所有家庭账单的责任。”

法官表示,虽然Huang的儿子与一名来自中国的女子的订婚可能是真诚的,但在转让房产大约六个月后,他们就分手了,而且没有和好,更没有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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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得到任何解释,Huang说他没有收入、储蓄或投资,他不能否认,这次转让相当于把他唯一有价值的资产送给了儿子。

我不相信这种未经证实的说法,即中国的习惯是父母把所有资产都留给子女,尤其是当父母相对年轻,并且出于未披露的原因,声称没有收入来养活自己的时候。

房产转让的时机也很可疑,当时Huang面临着重大的财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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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法官说,他可以得出结论,转让的目的是为了剥夺He的合法债务追讨权。

“这笔房屋转让属于欺诈性转让,原告可以针对判决进行登记,收取他的债务,就像Huang仍然是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