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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驾乘电动车

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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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居民朋友:

交通连着你我他,安全系着千万家!目前,全市电动车保有量较大,事故占比较高,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较大安全隐患。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少交通事故伤害,共同营造文明、有序、安全的交通出行环境,固原交警倡议:

一、带头抵制非标。积极践行并带动引导自己身边的人员不购买、不骑乘、不使用非国家标准的电动二轮、三轮、四轮车,避免造成安全隐患

二、依法上牌考证。对列入《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取得3C认证的电动车,均要按规定注册登记上牌,不私自拆除限速器、擅自加装解码器,不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除电动自行车外驾驶其他电动车均须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三、骑乘佩戴头盔。安全头盔是保护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数据显示,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发生交通事故时能够使驾乘人员的受伤率下降70%、死亡率下降50%。电动车驾乘人员要重视安全头盔的保护作用,按照规定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头盔并规范佩戴。

四、牢记载人规定。严禁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成年人驾驶电动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按核载规定载人载货。

五、守法文明出行。电动车驾驶人要遵守交规,上车随手系好安全带,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随意停车、调头,不酒后驾驶,宁等一分不抢一秒,礼让行人,不行快车,不随意穿行,通过路口时要“一停二看三通过”,减速观察后方。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请广大电动车驾乘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坚决抵制违法行为,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守护者,让安全成为回家最近的路!

固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

2024年4月17日